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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鰲
鎖定
顧鰲(1879—1956),字巨六,四川廣安人,晚清舉人、中華民國時期政治人物。1899年與表兄蒲殿俊在廣安創建紫金精舍,聘請有維新思想的志士執教,宣傳西學。後東渡日本入警官學校學習。畢業回國,於1907年任清廷京師內城巡警總廳僉事。1909年任統計局副科員,兼任憲政編查館提調,資政院議員。袁世凱執政,任總統府顧問、內務部參事,成為袁的幕僚。1913年11月任約法會秘書長,為袁復辟帝制效力。次年5月,總統府內設“政事堂”,任該堂法制局局長,成為“天壇憲法”的主要炮製者。1915年10月,先後任國民會議事務局局長、大典籌備處委員、法典科主任。次年袁暴病而死,北京政府以帝制首犯通緝,逃居上海。1918年2月下令赦免,在上海掛牌任律師。後落拓以終,一説1956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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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名
- 顧鰲
- 字
- 巨六
- 所處時代
- 民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四川廣安
- 出生日期
- 1879年
- 逝世日期
- 1956年
目錄
- 1 人物生平
顧鰲人物生平
顧鰲(1879一1956),字巨六,四川廣安馬壩鄉人。年輕時參加科舉考試,中舉。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與表兄蒲殿俊共創紫金精舍。光緒三十一年(1905)隨胡駿東渡日本,入警官學堂。回國後,光緒三十三年(1907)任京師內城巡警總廳僉事,宣統元年(1909)任統計局副科員,並在憲政編查館考核科兼職。民國元年,袁世凱竊取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當上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以後,顧追隨袁世凱,為其恢復帝制效勞。1913年10月18日,他代表袁世凱列席憲法會議,為《新約法》(即《總統制約法》)大造輿論。同年11月26日,袁下令召集政治會議,顧任該會秘書長,熱衷於會議的籌備工作。次年5月1日,袁公佈《新約法》,撤銷國務院,在總統府內設政事堂。顧尤嫌不足,給袁條陳,主張恢復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在條陳內,他鼓吹:中國列朝頒授爵位,除王位為最高位外,還有五等,大總統既有頒授爵位之權,就不應限於王、公兩級。袁讀條陳後,稱讚不已,即令法制局擬具具體條文,以便提交參政院討論。同時,升顧為政事堂法制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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