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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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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憲成(1550年-1612年),字叔時,別號涇陽,人稱涇陽先生。南直隸無錫縣(今屬江蘇)人。東林黨領袖。 [24]  明末思想家。 [25] 
顧憲成幼年就有志於聖賢之學。 [25]  萬曆四年(1576年),舉鄉試第一。萬曆八年(1580年)中進士,授户部廣東司主事,督理邊餉,革除陋規積弊。萬曆十四年(1586年),補吏部驗封司主事。萬曆十五年(1587年),再入為吏部稽勳司員外郎。因上疏刺及時政,被貶為湖廣桂陽州判官。萬曆二十年(1592年),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後歷任驗封司、考功司員外郎及驗封司、文選司郎中等職。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五月,因廷推閣臣忤旨,被革職還鄉。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倡修東林書院與道南祠,與弟顧允成及劉元珍等人講學於東林書院,時稱“東林八君子”。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顧憲成被起為南京光祿寺少卿。次年八月,赴任途中,因病折回。萬曆四十年(1612年)卒,年六十三歲。 [26] 
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之餘,往往諷議朝政,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東林黨是明末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官僚階級政治集團。東林人士諷議朝政、評論官吏,要求廉正奉公,振興吏治,開放言路,革除朝野積弊,反對權貴貪縱枉法。這些針砭時政的主張得到當時社會的廣泛同情,同時也遭到宦官勢力的激烈反對。兩者之間因政見分歧發展成激烈的黨爭局面,對明朝末年的歷史影響巨大。 [27]  其著作有《小心齋札記》《東林會約》《東林商語》《南嶽商語》《仁文商語》《顧端文公遺書》等。 [26] 
概述內圖片來源 [1] 
別    名
東林先生
涇陽先生
叔時
涇陽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無錫
出生日期
1550年
逝世日期
1612年
主要成就
發起東林大會
重修東林書院 [22] 
主要作品
《小心齋札記》
《涇皋藏稿》
《顧端文遺書》
本    名
顧憲成
諡    號
端文

顧憲成人物生平

顧憲成初入官場

顧憲成畫像 顧憲成畫像 [2]
1550年(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顧憲成出生於江蘇無錫涇裏(今無錫市張涇)一個書香門第 [3] 
顧憲成聰明過人,幼年就有研讀孔子之學。1576年(萬曆四年),顧憲成赴應天(今江蘇南京)參加科舉考試,中了鄉試第一名。後來會試考取第二十名 [4] 
1580年(萬曆八年),顧憲成赴京參加會試,又被錄取在二甲第二名,被賜進士出身。顧憲成中進士後,官居户部主事。時值大學士張居正生病,朝臣羣起為他祈禱。顧憲成不參與祈禱,有同僚代他簽名,他拿筆去掉。
1582年,張居正死後,顧憲成改任吏部主事。後來顧憲成請假回鄉三年,返回朝廷後,補為驗封主事。 [5] 
1586年(萬曆十四年),顧憲成的弟弟顧允成也考中了進士。

顧憲成貶官外放

1587年(萬曆十五年),明朝考核京城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管考核事宜。工部尚書何起鳴在糾正考核的過失中,辛自修因不對執政大臣之意獲罪。給事中陳與郊秉承旨意彈劾何起鳴、辛自修,實際上是攻擊辛自修而庇護何起鳴。於是二人都被罷官,並責備了檢舉何起鳴的四位御史。
顧憲成半身像 顧憲成半身像 [1]
顧憲成為他們抱不平,上疏申辯,詞語中有觸怒當權者的地方,被明神宗下聖旨責備,貶官外放為桂陽州判官。後來提為處州推官。
顧憲成在母親死後辭官,服完喪後,補為泉州推官。 [6] 

顧憲成升官回京

參見詞條:國本之爭
1593年(萬曆二十一年)考核官員吏治時,顧憲成因為公正、廉潔被推為第一,提升為吏部考功主事,累官至吏部員外郎 [7] 
1593年(萬曆二十一年)正月,明神宗下詔將長子朱常洛和另外兩個兒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時封王,而不明確皇位繼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為太子的機會。包括顧憲成、顧允成兄弟在內的許多廷臣,上奏阻止這一詔令的頒發。神宗迫於公議,於同年農曆二月間收回了三王並封之命。 [8] 
1593年(萬曆二十一年)的京官考察,吏部尚書孫籥、考功郎中趙南星將與執政有私交的人全部罷黜,實際上是顧憲成左右的。等到趙南星被斥退,顧憲成上奏請求一同罷官,沒有得到回覆。不久升為吏部文選司郎中,掌管官吏班秩遷升、改調等事務。 [9] 

顧憲成削職返鄉

顧憲成直言敢諫,他和一些正直的官員經常對朝廷的錯誤決策有所非議,在士大夫中聲望很高。
因為爭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顧憲成引起神宗反感。1594年(萬曆二十二年),首輔王錫爵年老引退,明神宗便命吏部根據品望推選六七位能夠勝任首輔之職的官員聽候點用。顧憲成與吏部尚書陳有年合擬了七人名單上報,請神宗親裁。不料,顧憲成他們提名的人,都是神宗所厭惡的,尤其顧憲成提名的前大學士王家屏,更是違背了神宗的旨意,從而更觸怒了神宗。顧憲成被削去官籍,革職遣送回家。
顧憲成被除去官職以後,朝廷內外推薦他的上書超過上百份,神宗都不批覆。 [10] 

顧憲成講學議政

參見詞條:東林書院
顧憲成石刻像 顧憲成石刻像 [11]
顧憲成回到了家鄉,決定從事講學活動,同時宣揚他的政治主張。恰好在無錫有一所宋朝學者楊時曾經講過學的東林書院,他就同弟弟顧允成倡議維修。維修書院的事,得到許多地方人士以至常州知府、無錫知縣的資助和支持,在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修復了這所書院。同年十月,顧憲成會同顧允成、高攀龍安希範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葉茂才(時稱東林八君子)等人,發起東林大會,制定了《東林會約》,規定每年舉行大會一、二次,每月小會一次。
東林書院既講學又議政,吸引着許多有志之士,包括一些因批評朝政而被貶斥的官吏。他們不顧道路遠近,紛來沓至,人數之多,竟使東林書院的學舍都容不下。
顧憲成曾經説:“在朝廷做官,志向並不在皇上,在邊地做官,志向不在民生,居於水邊林下,志向不在世道,君子是不這樣做的。”他在講學之餘,往往議論朝政,品評人物。朝廷之士仰慕他的風範,多和他遙相呼應。由此東林名聲大噪,而忌恨的人也多。從而被他們的反對者稱為“東林黨”。 [12] 
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由於許多“東林黨”紛紛上疏推薦重新起用顧憲成。顧憲成被正式任命為南京光祿寺少卿,但是顧憲成不接受任命,繼續留在家鄉從事講學議政。 [13] 

顧憲成遭受誣告

顧憲成畫像 顧憲成畫像 [3]
1611年(萬曆三十九),東林黨人淮南巡撫李三才被彈劾,顧憲成送信給葉向高孫丕揚,為李三才恢復名譽。御史吳亮將它刻在朝報中,攻擊李三才的人看到後紛紛議論。
於是徐兆魁奏疏上攻擊顧憲成,肆意詆譭。聲稱:滸墅有條小河,東林黨佔用其税收作為書院的費用。税使來檢查,東林就以文書招請,假使税使沒有應邀前往,也必定給予豐厚的報酬;講學所至,僕人隨從如雲,縣令命令館舍予以供應,沒有二百金辦不到;聚會時必定談論時事,郡邑做事偶然與他們意見不同,必令郡邑改正;收受賄賂。
徐兆魁的話沒有一句得到證實。光祿丞吳炯上奏為顧憲成辯白説:“顧憲成送信救李三才,是有些出格,我曾責怪他,顧憲成也後悔。現在顧憲成被誣告,天下將因此作為講學的懲戒,閉口不談孔、孟之道,國家正氣從此而耗減,不是小事情啊!”奏疏上後,明神宗不予回答。此後攻擊顧憲成的人沒有斷絕。 [14] 

顧憲成死後榮辱

顧憲成於1612年(萬曆四十年)死於家鄉。留有著作《小心齋札記》、《涇皋藏稿》、《顧端文公遺書》等。
天啓初年,明熹宗贈顧憲成太常卿。由於東林黨人開放言路指責朝政,觸動熹宗時專權的大太監魏忠賢,魏忠賢開館纂修《三朝要典》,打擊東林黨,同時造編《東林點將錄》等文件上報朝廷,1625年(天啓五年),明熹宗下詔,燒燬全國書院,削去顧憲成封號。
1629年(崇禎二年),崇禎皇帝下令為東林黨人恢復名譽,並下詔修復東林書院。顧憲成獲得平反,贈吏部右侍郎,諡號端文。 [15-16] 

顧憲成主要成就

顧憲成塑像
顧憲成塑像(2張)
顧憲成創立了東林書院,並以東林書院為陣地,通過講學、論辯、研討、撰文、出書,對王守仁心學”及王學末流在道德修養和認識論方面宣揚的種種虛、空、玄的主張和説教進行猛烈的抨擊和批判,從而推動了實學思潮的高漲。 [17] 

顧憲成人物評價

  • 明史》:憲成姿性絕人,幼即有志聖學。暨削籍里居,益覃精研究,力闢王守仁“無善無噁心之體”之説。 [18] 
  • 樊樹志:顧憲成在一片誹謗聲中與世長辭。 [19] 
  • 劍橋中國明代史》:東林運動的主要創始人顧憲成(1550—1612年),作為吏部的高級官員,成功地阻撓了任命一個翰林學士來領導他自己的部,理由是,所有大學士已是翰林成員,由這樣一個排他的內廷集團控制外廷的一些主要職位將有損於健全的政府的利益。 [20] 

顧憲成家族成員

萬曆八年進士登科錄上對顧憲成及其家族的記載 萬曆八年進士登科錄上對顧憲成及其家族的記載
曾祖:顧緯。
祖父:顧夔。
父親:顧學,母親:錢氏 [4] 
妻子:朱氏
哥哥:顧性成 [3]  、顧自成 [4] 
弟弟:顧允成、顧玄成 [4] 
七世侄孫:顧皋

顧憲成後世紀念

顧憲成紀念館

顧憲成紀念館 顧憲成紀念館
顧憲成紀念館,在無錫張涇鎮元吉弄內,是顧憲成、顧允成兄弟誕生地。紀念館內的端居堂面闊五間,樑架間飾有飛仙雕刻。前有兩廂,兩廂前門前有一對青石獅子。堂後原為花園,四面環繞回廊,園內亭台水榭、假山花木,十分幽致。清嘉慶年間,顧氏後裔顧皋中狀元,於是在花園後又增建狀元廳。

顧憲成墓葬

顧憲成墓 顧憲成墓
顧憲成墓,在無錫市錫山區查橋關涇村西南。墓前有一對方形望柱,其後為一座四柱三間的青石碑坊。甬道兩側整齊地排列着石羊、石虎、石馬、石文吏、石武士。現僅存石虎一對,造型古樸。1985年增建墓園和墓墩,並重立墓碑,正面鐫刻“明端文顧公憲成之墓”,碑額線雕雲鶴紋,墓園周圍遍植柏樹。

顧憲成祠堂

無錫惠山聽松坊還有顧端文公祠,此祠創建於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並以顧允成配享,祠內原懸有顧憲成的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21] 
參考資料
  • 1.    顧憲成半身像取自清代顧沅輯,道光九年刻本《吳郡名賢圖傳贊》,清孔繼堯繪。
  • 2.    中國曆代名人圖像:顧憲成  .浙江圖書館[引用日期2013-12-06]
  • 3.    常州發現“東林黨”領袖顧憲成家譜  .人民網.2008-03-14[引用日期2013-12-07]
  • 4.    《萬曆八年進士登科錄》  .台灣“古籍與文獻特藏”資源庫[引用日期2018-12-25]
  • 5.    《明史》顧憲成列傳:顧憲成,字叔時,無錫人。萬曆四年,舉鄉試第一。八年成進士,授户部主事。大學士張居正病,朝士羣為之禱,憲成不可。同官代之署名,憲成手削去之。居正卒,改吏部主事。請告歸三年,補驗封主事。......憲成姿性絕人,幼即有志聖學。
  • 6.    《明史》顧憲成列傳:十五年,大計京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計事。工部尚書何起鳴在拾遺中,自修坐是失執政意。給事中陳與郊承風旨並論起鳴、自修,實以攻自修而庇起鳴。於是二人並罷,並責御史糾起鳴者四人。憲成不平,上疏語侵執政,被旨切責,謫桂陽州判官。稍遷處州推官。丁母憂,服除,補泉州推官。
  • 7.    《明史》顧憲成列傳:舉公廉第一。擢吏部考功主事,歷員外郎。
  • 8.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6]
  • 9.    《明史》顧憲成列傳:二十一年京察。吏部尚書孫龠、考功郎中趙南星盡黜執政私人,憲成實左右之。及南星被斥,憲成疏請同罷,不報。尋遷文選郎中。
  • 10.    《明史》顧憲成列傳:所推舉率與執政牴牾。先是,吏部缺尚書,錫爵欲用羅萬化,憲成不可,乃用陳有年。後廷推閣臣,萬化復不與。錫爵等皆恚,萬化乃獲推,會帝報罷而止。及是,錫爵將謝政,廷推代者。憲成舉故大學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歸。事具有年傳。   憲成既廢,名益高,中外推薦無慮百十疏,帝悉不報。
  • 11.    顧憲成蘇州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 12.    《明史》顧憲成列傳:暨削籍里居,益覃精研究,力闢王守仁“無善無噁心之體”之説。邑故有東林書院,宋楊時講道處也,憲成與弟允成倡修之,常州知府歐陽東鳳與無錫知縣林宰為之營構。落成,偕同志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輩講學其中,學者稱涇陽先生。當是時,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響附,學舍至不能容。憲成嘗曰:“官輦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邊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無取焉。”故其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 13.    《明史》顧憲成列傳: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祿少卿,力辭不就。
  • 14.    《明史》顧憲成列傳:既而淮撫李三才被論,憲成貽書葉向高、孫丕揚為延譽。御史吳亮刻之邸抄中,攻三才者大譁。而其時于玉立、黃正賓輩附麗其間,頗有輕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東林為口實。兆魁騰疏攻憲成,恣意誣詆。謂滸墅有小河,東林專其税為書院費;關使至,東林輒以書招之,即不赴,亦必致厚饋;講學所至,僕從如雲,縣令館穀供億,非二百金不辦;會時必談時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圖;及受黃正賓賄。其言絕無左驗。光祿丞吳炯上言為一致辨,因言:“憲成貽書救三才,誠為出位,臣嘗咎之,憲成亦自悔。今憲成被誣,天下將以講學為戒,絕口不談孔、孟之道,國家正氣從此而損,非細事也。”疏入,不報。嗣後攻擊者不絕,比憲成歿,攻者猶未止。
  • 15.    儒家文獻資料彙編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7]
  • 16.    《明史》顧憲成列傳:四十年,卒於家。天啓初,贈太常卿。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追論之,遂削奪。崇禎初,贈吏部右侍郎,諡端文。
  • 17.    朱文傑.東林書院與東林黨: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朱文傑 1-140
  • 18.    《明史》卷二百三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2-07]
  • 19.    國史十六講朋黨之爭與文人社團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7]
  • 20.    東林書院和朋黨之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7]
  • 21.    吳文化:惠山顧端文公祠  .無錫新傳媒[引用日期2013-12-07]
  • 22.    政協無錫市梁溪區委員會編. 梁溪區文物古蹟集[M].2018 33頁
  • 23.    被官方禁燬20年 這所書院為何被王夫之胡適叫好  .中國孔子網[引用日期2023-07-30]
  • 24.    顧憲成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10-06]
  • 25.    郝時晉,梁光玉,蕭祥劍主編《羣書治要續編》編輯委員會.羣書治要續編全注全譯5[M].北京,團結出版社,2021.01.第406頁
  • 26.    潘富恩,徐洪興主編.中國理學第2卷[M].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02.第259-260頁
  • 27.    郝時晉,梁光玉,蕭祥劍主編《羣書治要續編》編輯委員會.羣書治要續編全注全譯5[M].北京,團結出版社,2021.01. 第4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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