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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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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和(288年―351年),字君孝,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東吳荊州刺史顧容曾孫、侍中顧眾族子,晉朝官員。
顧和童年時就有德操,被族叔顧榮稱為一族的麒麟,長大後初為王導所賞識,後多次升遷至司徒左曹掾、主簿、司徒掾。太寧初年,遷任太子舍人、車騎參軍、護軍長史等,所任職務都很著稱。遷任散騎侍郎、吏部尚書。
永和七年(351年),顧和因病辭職,拜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尚書令如舊。同年去世,享年六十四歲,追贈侍中、司空,諡號
中文名
顧和
國    籍
晉朝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288年
逝世日期
351年
職    業
官員
出生地
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
官    職
散騎常侍、尚書令
追    贈
司空
諡    號

顧和人物生平

顧和幼年喪父

顧和,字君孝,侍中顧眾族子。曾祖父顧容,是吳國荊州刺史。祖父顧相,是臨海太守。顧和兩歲喪父,童年就很有德操,同族之叔顧榮很器重他,説:“這是我們家的麒麟,使我們家族興盛的,必定是此子。”當時同族之人顧球也有好名聲,任州別駕,顧榮對他説:“你快走,君孝將要超過你了。” [1] 

顧和王導賞識

王導任揚州時,徵用顧和為從事。有一次,月初一當朝,還沒入宮,車停在門外。周顗遇見他,顧和正在捉蝨子,坦然不動。周顗走過去後,回過頭來指着顧和的心口説:“這裏面有什麼?”顧和緩緩回答説:“這裏面是最難測的地方。”周顗入宮,對王導説:“卿的州吏中有一個股肱重臣之才。”王導也以為然。有一次顧和去見王導,王導正睏倦,説話間就睡着了。顧和想把他弄醒,於是對同座之人説:“從前常聽族叔父元公説公協同輔佐中宗,保全江南。身體有小不適,令人焦慮。”王導醒了,對顧和説:“卿資質優異出眾,機警有鋒芒,不僅是東南之美,實在是海內俊傑。”於是顧和就知名了。不久王導派八部從事到衙署去,顧和作為使者下去巡察回來,與其他部從事一同參見,諸從事都議論二千石官長的得失,只有顧和不説話。王導問顧和:“卿聽到了什麼?”顧和回答説:“明公為輔弼之臣,寧可綱漏吞舟,為什麼要收集傳言,以苛察為政呢?”王導對此非常讚歎。 [2] 

顧和任職勸諫

顧和多次升遷任司徒左曹掾。當時東海王司馬衝任長水校尉,精選僚屬,任沛國劉耽司馬,顧和為主簿晉元帝永昌初年,任顧和為司徒掾。晉明帝太寧初年,王敦請他為主簿,遷太子舍人、車騎參軍、護軍長史。王導出任揚州,請他任別駕,所任的職務都很著稱。遷任散騎侍郎、尚書吏部。司空郗鑑請他任長史,領晉陵太守。晉成帝鹹康初年,任御史中丞,向晉成帝彈劾尚書左丞戴抗貪贓百萬,交法官議罪,又免了尚書傅玩、郎劉傭的官,百官都很怕他。而後遷任侍中 [3] 
當初,東晉剛建立,舊的典章制度有許多闕失,晉成帝的冕上的旒用翡翠珊瑚以及雜珠等裝飾。顧和奏道:“舊冕有十二旒,都用玉珠,現在用雜珠等,不合於禮。如果不能用玉,可以用白璇珠。”於是晉成帝才下令太常去改。在此之前,晉成帝因保姆周氏有保護養育的功勞,想賜給她名號,朝廷內外都遵旨。只有顧和上疏認為“周氏保佑聖身,她的功勞沒被遺忘,宅第供給等都與親屬相當,給予的恩澤已經過於隆厚了。如果賜給名號,史籍中沒有明文記載。只有漢靈帝封乳母趙嬈為平氏君,但這是末代帝王的私恩,不是古代的好法規。再説君王的舉止必須記載下來,作為典範準則。記下來而不效法,後代看什麼呢?”晉成帝聽從了他的意見。轉任吏部尚書,頻頻徙領軍將軍、太常卿、國子祭酒 [4] 

顧和母憂去職

鹹康八年(342年),晉康帝司馬嶽即位,將要祭祀南北郊,顧和認為晉康帝應當親行。晉康帝聽從了,各項禮儀都躬行。顧和遷任尚書僕射,以母老為由固辭,詔書告諭,特許他暮出朝還,他就是這樣受到厚待。不久朝廷上議論認為尚書令之副不宜居宮禁之外,改拜為銀青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不久,因母憂去職,服喪以孝聞名。練祭過後,衞將軍褚裒上疏推薦顧和,起任為尚書令,派散騎郎傳旨。顧和每次受到催逼,都號眺慟絕,對親近之人説:“古代有人脱去喪服去服從君命,大概是因為才幹足以處理時務,所以不得不體恤國家順從大義。我在平常日子裏尚且不如別人,何況現在心中混亂,我用什麼來對事情有萬分之一的補益呢?只足以顯示我輕孝忘道,招致不能盡孝道的議論。”晉康帝又下詔説:“政務繁忙,尚書令統管協調,可是缺職甚久,深以為憂。從前先朝政道美好開明,華夏隆盛,山賈諸公都脱去喪服順應時務,不能滿足自己的感情和禮儀的要求。何況今日時局艱難超過歷代君王衰敗之時,尚書令喪禮已經過了祥練,怎麼能聽任不赴急迫之事而去滿足無際的孝情呢?”顧和十餘次上表疏,於是不出任職,服喪期滿,然後才去處理職事。 [5] 

顧和奏疏議禮

當時南中郎將謝尚領宣城內史,拘捕涇縣縣令陳幹並殺了他,主管官員認為謝尚違反制度要處罰黜免他,詔令寬恕他。顧和再奏説:“謝尚先被判不法受賄罪,遇甲戌赦,准許自首免死。而謝尚最近上表説陳幹包藏奸猾之心,擅自拘捕行刑.陳幹所犯之事在郡,不是犯軍法,不由都督處置。謝尚受到親賢之人的舉薦,肩負文武重任,不能夠為國家自重自愛,公平地處置事務,心中有一點不滿意,就肆行威虐,使遠近怪愕,無不灰心。謝尚身為外戚,按規定可以寬恕,手下的官員,應當依法處置。”謝尚是皇太后之舅,所以奏疏被擱置下來了。當時汝南王司馬統、江夏公衞崇都為庶母服喪三年,顧和就奏道:“禮是用來規範事體促成教化的,所有當君王的無不崇尚正禮昭明根本,以求統一,這是人倫的綱紀,是不二之道。作為後代,減損對父母的孝敬,強改天生的稟性,昭明至公的大義,減省禮節,在周代典籍中有記載。汝南王司馬統為庶母守孝超過禮的規定,江夏公衞崇本是遠親,開國功臣的後代,最近喪母,又在守孝時行重禮,違反禮度,放縱私情。百姓讚許他的過度,議論者都不以為不對,那麼政道由於不守禮而衰頹,典章制度由於容涵違逆而敗壞。如不糾正,就無法治理事物。可令太常讓他們都除去喪服。如不敬從王命,應當加以貶退。”詔書同意。顧和任職常提出意見以供採納,即使是權貴也不曲從迎合。 [6] 

顧和辭職去世

永和七年(351年),顧和因病重辭職,拜授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尚書令如舊。同年,顧和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追贈侍中、司空,諡號“穆”。其子顧淳,歷任尚書吏部郎、給事黃門侍郎、左衞將軍。 [7] 

顧和歷史評價

顧榮:“此吾家麒麟,興吾宗者,必此子也。” [8] 
王導:“卿珪璋特達,機警有鋒,不徒東南之美,實為海內之俊。” [8] 
房玄齡等《晉書》:①“而君孝固情禮而違顯命………洋洋盈耳,有足可稱。” [8]  ;②“顧生軌物,屢申誠讜。” [8] 

顧和史籍記載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 [8] 

顧和家庭成員

曾祖父:顧容
祖父:顧相
族叔:顧眾顧榮
兒子:顧淳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顧和,字君孝,侍中眾之族子也。曾祖容,吳荊州刺史。祖相,臨海太守。和二歲喪父,總角便有清操,族叔榮雅重之,曰:“此吾家麒麟,興吾宗者,必此子也。”時宗人球亦有令聞,為州別駕,榮謂之曰:“卿速步,君孝超卿矣!”
  • 2.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王導為揚州,闢從事。月旦當朝,未入,停車門外。周顗遇之,和方擇蝨,夷然不動。顗既過,顧指和心曰:“此中何所有?”和徐應曰:“此中最是難測地。”顗入,謂導曰:“卿州吏中有一令僕才。”導亦以為然。和嘗詣導,導小極,對之疲睡。和欲叩會之,因謂同坐曰:“昔每聞族叔元公道葉贊中宗,保全江表。體小不安,令人喘息。”導覺之,謂和曰:“卿珪璋特達,機警有鋒,不徒東南之美,實為海內之俊。”由是遂知名。既而導遣八部從事之部,和為下傳還,同時俱見,諸從事各言二千石官長得失,和獨無言。導問和:“卿何所聞?”答曰:“明公作輔,寧使網漏吞舟,何緣採聽風聞,以察察為政。”導諮嗟稱善。
  • 3.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累遷司徒左曹掾。時東海王衝為長水校尉,妙選僚屬,以沛國劉耽為司馬,和為主簿。永昌初,除司徒掾。太寧初,王敦請為主簿,遷太子舍人、車騎參軍、護軍長史。王導為揚州,請為別駕,所歷皆著稱。遷散騎侍郎、尚書吏部。司空郗鑑請為長史,領晉陵太守。鹹康初,拜御史中丞,劾奏尚書左丞戴抗髒污百萬,付法議罪,並免尚書傅玩、郎劉傭官,百僚憚之。遷侍中。
  • 4.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初,中興東遷,舊章多闕,而冕旒飾以翡翠珊瑚及雜珠等。和奏:“舊冕十有二旒,皆用玉珠,今用雜珠等,非禮。若不能用玉,可用白旋珠。”成帝於是始下太常改之。先是,帝以保母周氏有阿保之勞,欲假其名號,內外皆奉詔。和獨上疏以為“周保佑聖躬,不遺其勳,第舍供給擬於戚屬,恩澤所加已為過隆。若假名號,記籍未見明比,惟漢靈帝以乳母趙嬈為平氏君,此末代之私恩,非先代之令典。且君舉必書,將軌物垂則。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帝從之。轉吏部尚書,頻徙領軍將軍、太常卿、國子祭酒。
  • 5.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康帝即位,將祀南北郊,和議以為車駕宜親行。帝從之,皆躬親行禮。遷尚書僕射,以母老固辭,詔書敕喻,物聽暮出朝還,其見優遇如此。尋朝議以端右之副不宜處外,更拜銀青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頃之,母憂去職,居喪以孝聞。既練,衞將軍褚裒上疏薦和,起為尚書令,遣散騎郎喻旨。和每見逼促,輒號啕慟絕,謂所親曰:“古人或有釋其憂服以祗王命,蓋以才足干時,故不得不體國徇義。吾在常日猶不如人,況今中心荒亂,將何以補於萬分,只足以示輕忘孝道,貽素冠之義耳。”帝又下詔曰:“百揆務殷,端右總要,而曠職經久,甚以悒然。昔先朝政道休明,中夏隆盛,山賈諸公皆釋服從時,不獲遂其情禮。況今日艱難百王之弊,尚書令禮已過祥練,豈得聽不赴急疾而遂罔極之情乎!”和表疏十餘上,遂不起,服闋,然後視職。
  • 6.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時南中郎將謝尚領宣城內史,收涇令陳幹殺之,有司以尚違法糾黜,詔原之。和重奏曰:“尚先劾奸髒罪,入甲戍赦,聽自首減死。而尚近表雲幹包藏奸猾,輒收行刑。幹事狀自郡,非犯軍戎,不由都督。案尚蒙親賢之舉,荷文武之任,不能為國惜體,平心聽斷,內挾小憾,肆其威虐,遠近怪愕,莫不解體。尚忝外屬,宥之有典,至於下吏,宜正刑辟。”尚,皇太后舅,故寢其奏。時汝南王統、江夏公衞崇併為庶母制服三年,和乃奏曰:“禮所以軌物成教,故有國家者莫不崇正明本,以一其統,斯人倫之紀,不二之道也。為人後者,降其所出,奪天屬之性,顯至公之義,降殺節文,著於周典。案汝南王統為庶母居廬服重,江夏公衞崇本由疏屬,開國之緒,近喪所生,復行重製,違冒禮度,肆其私情。閭閻許其過厚,談者莫以為非,則政道陵遲由乎禮廢,憲章頹替始於容違。若弗糾正,無以齊物。皆可下太常奪服。若不祗王命,應加貶黜。”詔從之。和居任多所獻納,雖權臣不苟阿撓。
  • 7.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永和七年,以疾篤辭位,拜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尚書令如故。其年卒,年六十四。追贈侍中、司空,諡曰穆。子淳,歷尚書吏部郎、給事黃門侍郎、左衞將軍。
  • 8.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