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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同舟

鎖定
顧同舟(1920-2007),原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區空軍司令部參謀長、聯合艦隊成員。1982年經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審查,犯有資敵罪。 [1] 
中文名
顧同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20年
逝世日期
2007年
性    別

目錄

顧同舟涉案審查

顧同舟為林彪反革命集團提供重要情報一案,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保衞部偵查終結,於一九八一年九月二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審查確認,顧同舟犯有以下罪行:
一九七一年九月五日,顧同舟聽了廣州軍區領導向軍職以上幹部傳達毛澤東主席巡視南方,在長沙接見負責幹部時揭露林彪一夥的重要談話後,當晚十一時三十五分,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於新野從北京給顧同舟通電話時,顧同舟即密報了毛澤東主席的談話內容。九月六日,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周宇馳親自駕駛直升飛機到北戴河,將於新野整理的毛澤東主席談話記錄稿交給林立果、葉羣。林彪、葉羣接到顧同舟的密報後,下決心採取行動殺害毛澤東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顧同舟還按照周宇馳的旨意,將毛澤東主席談話內容整理成文字材料,於九月九日派專人以看病為名,持顧的親筆信,坐飛機將材料秘密送到北京交給周宇馳。同時,顧同舟還按照周宇馳的指使,於九月八日派廣州軍區空軍司令部管理處處長陳伯羽到長沙探聽毛澤東主席在長沙的情況,併到北京密報給林立果。
上述罪行已構成資敵罪。 [1] 
參考資料
  • 1.    《歷史的審判》編輯組編.歷史的審判 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犯紀實.北京:羣眾出版社,2000:第3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