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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超

(四川省綿陽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

鎖定
顏超,男,漢族,1962年10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綿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21年11月,顏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顏超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蓬溪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畢業院校
四川省委黨校

顏超人物履歷

1981.09--1984.07,綿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大專學習;
1984.07--1987.07,綿陽師專行政辦秘書;
1987.07--1989.09,綿陽師專行政辦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9.09--1990.05,綿陽師專音樂系黨支部副書記;
1990.05--1993.01,綿陽師專音樂系黨支部書記
1993.01--1993.03,綿陽市遊仙區委辦公室秘書
1993.03--1994.04,綿陽市遊仙區政研體改委副主任;
1994.04--1995.06,綿陽市遊仙區政研體改委主任;
1995.06--1998.02,綿陽市遊仙區沈家壩開發建設辦常務副主任(保留正科級)(其間:1995.12--1998.02兼任綿陽市遊仙經濟試驗區黨委副書記,1995.09--1997.12,四川省委第二黨校函授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8.02--1998.11,綿陽市遊仙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1998.11--1999.04,綿陽市遊仙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遊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04--2000.04,綿陽市遊仙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縣級),遊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04--2001.04,綿陽市遊仙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遊仙鎮黨委書記;
2001.04--2001.07,綿陽市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01.07--2005.09,綿陽市農科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其間:2001.07--2004.02兼任遊仙區委常委)(2000.03--2002.01,四川省委黨校函授經濟學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5.09--2006.12,江油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12--2010.05,綿陽市遊仙區委書記(其間:2007.01--2010.03兼任人大主任,2007.09起任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委員,2006.12--2009.01,西南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0.05--2010.08,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委員、綿陽市遊仙區委書記、江油市委副書記;
2010.08--2011.08,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委員、江油市委書記;
2011.08--2013.05,綿陽市委常委,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市國資委黨委書記;
2013.05--2015.11,綿陽市委常委,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1] 
2015.11--2016.10,綿陽市委常委,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市國資委黨委書記;
2016.10--2016.11,綿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中國(綿陽)科技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6.11--2021.04,綿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3] 
七屆綿陽市委委員、綿陽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2021年11月終止)。 [4] 

顏超人物事件

顏超接受調查

2021年2月5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綿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顏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顏超免去職務

2021年4月20日,綿陽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名單。決定免去顏超的綿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3] 

顏超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綿陽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顏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顏超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子女失管失教;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顏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顏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綿陽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