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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毅

(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鎖定
顏毅,男,1977年9月出生,青神縣人,漢族,中共黨員,四川大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
現任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4] 
中文名
顏毅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地
青神縣
出生日期
1977年9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顏毅人物履歷

1999年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系畢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分配到原眉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任書記員。次年10月下派彭山縣法院青龍法庭鍛鍊,2001年5月被抽調回眉山中院參加震驚全省的閔勇軍特大搶劫團伙案審理,擔任法庭記錄。此後他從民庭調入刑庭。2005年8月被東坡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審判員;2007年4月被任命為東坡區法院刑庭庭長。
2024年2月,任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現任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4] 

顏毅職務任免

2024年2月28日,眉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命:顏毅為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3] 

顏毅事蹟業績

自2003年12月擔任助理審判員至2007年,共辦理各類刑案近500件,無一錯案。其中獨自辦案200餘件,記錄案件280餘件。
分管立案、刑事審判、審判管理和監督、法警、信訪維穩、信息調研、司法調解、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各項工作名列全市基層法院前茅。
近兩年來,親自辦案46件,接待來信、來訪200餘人次,解答法律問題150餘個,化解矛盾糾紛40餘起,為羣眾挽回損失近千萬元。特別是在牽頭負責處置幹昌雲詐騙案中,多方努力,順利追回122萬元,及時兑付了300餘名民工工資。在牽頭處置歐美亞鞋業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案件中,積極引導涉案71名民工對拖欠的8萬元工資進入訴訟,一週內完成上述案件立案、調解、兑付工作。在牽頭處理王河舟等人拐賣兒童案中,多次協調,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9萬元,促使本案被害人罷訪息訴。在牽頭處理陳晉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積極主動,主持協調20餘次,析理講法,最終促使被害人與被告人就賠償損失達成一致,挽回被害人經濟損失近400萬元。
撰寫大量調研文章被上級法院採用,並在全省法院“天平杯”、“德陽杯”徵文比賽中獲獎。

顏毅榮譽表彰

受到市、區通報表彰多次,先後被眉山中院、東坡區法院評為多項先進,被市委、市政府分別評為2005-2006年度全市政法戰線先進幹警和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1]  。還被表彰為“四川青年衞士”、“全省優秀法官”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