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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
鎖定
拔貢生出身。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顏檢出任江西吉安知府,後又任雲南鹽法道,調任迤南兵備道。嘉慶二年(1797年),擢升江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後歷任直隸總督、漕運總督。道光十二年(1832年)顏檢去世,終年七十五歲。
顏檢歷侍清代乾隆、嘉慶、道光三朝皇帝,一生宦海沉浮,起落不斷。上書進言動輒受處分,聽信誑言屢為屬吏所矇騙,又多次因下屬犯罪追究主官責任受到降職、革職等處分,甚至修堤京西永定河工地、遣戍烏魯木齊,晚年僅以五品銜告終。
- 本 名
- 顏檢
- 字
- 惺甫
- 號
- 岱山、槎客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廣東連平縣
- 出生日期
- 1757年
- 逝世日期
- 1832年
- 主要作品
- 《衍慶堂奏議》《衍慶堂詩稿》
- 官 職
- 漕運總督
顏檢人物生平
顏檢初入仕途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任江西吉安府知府。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顏檢被擢升雲南鹽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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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年(1797年)正月,顏檢調任迤南道。四月,剿辦威遠“倮匪”,帶領手下士兵,擒獲倮匪首領扎杜,得到皇上讚揚並賞賜按察使頭銜。同年十二月,升江西按察使。嘉慶四年(1799年),升河南布政使,後平調直隸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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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外放直隸
顏檢官場受挫
同年七月,直隸束鹿縣民王洪中與張文觀鬥毆被打傷,上告官府。承審官員偏聽一方,致使王洪中受責自縊身死。經刑部複審,認為顏檢對此案未親加審理,致使是非顛倒,詔將顏檢革職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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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年(1805年)五月,易州知州陳渼在任八年,虧空錢糧銀十餘萬兩的案件毫無發覺,而身為總督的顏檢曾歷任直隸藩司、總督,從未據實上奏,且不抓緊查辦,負查辦不力之責,本應革職治罪,皇上破格施恩,賞給主事銜,在陵寢吉地工程處效力,仍代職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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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一年(1806年)九月,查出直隸官吏、幕友、長隨人等,勾通一氣,將國家正帑任意侵吞,而歷任總督、藩司懵然不知。顏檢因失察被革去頂戴,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嘉慶十三年(1808年)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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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再度起用
顏檢二次被貶
顏檢人物晚年
道光元年(1821年),顏檢上疏建議停止荔枝樹、素心蘭的進貢,受到皇上重視,便在次年正月又升任直隸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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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年(1823年),顏檢因年齡原因回京任職,授户部右侍郎,後調任倉場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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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1824年),授漕運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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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1825年),顏檢因“河淤漕滯”,受到斥責,以三品銜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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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由於上疏稱查看幫船鹽運情形,恐致遲誤,請援照成案截留存貯籌辦,被皇帝斥責,顏檢被降為五品銜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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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主要成就
顏檢為人正派,在直隸總督任上斷案公正,寬嚴得體,得到皇帝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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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也注意整頓河務,嘉慶八年(1803年)七月,永定河水氾濫,顏檢駐守工地防汛,搶險保護工地,使得河堤穩固,進而確保一方百姓之平安。關於永定河的治理,顏檢寫有《直隸河道情形疏》,針對河道位置、結構、河水漲溢情況做出分析,並提出疏通梗塞、裁灣取直的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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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永定河治水起到積極作用。
顏檢史籍記載
《清史稿·顏檢傳》。
顏檢家族成員
父:顏希深,官至兵部侍郎、雲南巡撫。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卒,終年五十一歲。
弟:顏模。
弟:顏樾。官至山東武定知府,精書法。
子:顏伯燾。官至閩浙總督。是鴉片戰爭中的主戰派之一。
侄子:顏以燠。官至兵部侍郎、東河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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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個人作品
《衍慶堂集》、《衍慶堂奏議》、《衍慶堂詩稿》。
顏檢人物評價
顏檢後世紀念
顏檢墓位於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錫場鎮坪山腦山半腰。墓規模宏大而且完整,是廣東近代大型墓葬之一。墓碑從右向左豎刻三行碑文,右邊一行記時間為“道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正中一行記墓主大字為“皇清誥授榮祿大夫顯考惺甫府君冢藏”,左邊一行落款為“男伯燾敬識”。龍頭龜身墓誌銘為:“誥授榮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直隸總督,歷任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漕運總督,署浙閩總督,福建、浙江、貴州、河南巡撫,倉場侍郎,户部右侍郎。”之後一行楷書大字:“賞戴花翎穿黃馬褂,皇清顏公墓。”落款為“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兵部尚書、國史館正總裁、前皇戎科會試副總裁、通家世侄王宗誠敬題”。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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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顏檢傳》:顏檢,字惺甫,廣東連平人,巡撫希深子。拔貢,乾隆四十二年,授禮部七品小京官,洊升郎中。
- 2. 《清史稿·顏檢傳》:五十八年,出為江西吉安知府,擢雲南鹽法道,調迤南。
- 3. 《清史稿·顏檢傳》:嘉慶二年,剿威遠介匪,擒匪首札杜。擢江西按察使,歷河南、直隸布政使。
- 4. 《清史稿·顏檢傳》:五年,護直隸總督。
- 5. 《清史稿·顏檢傳》:東明縣民李車因奸砍傷七歲幼童,從重擬絞決。永年縣民梁自新勒斃繼妻及媳,訊因繼妻虐待前妻子有幅,縱媳與人通姦,同謀毒斃有幅,自新忿,將妻媳致死,從輕擬杖流。兩獄併為仁宗嘉許,特旨依議。
- 6. 《清史稿·顏檢傳》:六年,擢河南巡撫。七年,詔檢前護直督有治績,命以兵部侍郎銜署理直隸總督。尋實授。
- 7. 《清史稿·顏檢傳》:九年,京察,予議敍。檢歷官畿輔,頗為仁宗所信任。
- 8. 《清史稿·顏檢傳》:尋以束鹿縣民王洪中與張文觀鬥毆被傷,上控,承審官偏聽,王洪中受責自縊,獄經部鞫,詔斥檢玩視重案,下部議革職,改留任。
- 9. 《清史稿·顏檢傳》:十年,坐易州知州陳渼虧空逾十萬,查辦不力,降調革任,予主事銜,效力吉地工程處。
- 10. 《清史稿·顏檢傳》:未幾,因直隸官吏勾通侵帑事覺,革職,遣戍烏魯木齊。十三年,釋回。
- 11. 《清史稿·顏檢傳》:十四年,命以主事充西倉及大通橋監督。十五年,授湖南嶽常澧道,遷雲南按察使。十六年,擢貴州巡撫,尋召來京。
- 12. 《清史稿·顏檢傳》:十九年,授山東鹽運使,命以三品頂戴為浙江巡撫,奏濬西湖興水利。
- 13. 《清史稿·顏檢傳》:二十年,武平民劉奎養聽糾入添弟會傳習徒眾論斬,詔斥檢未究編造逆書之人,下部議;復因西湖厝棺被盜,言官劾其讞擬輕縱,命侍郎成格等往按,坐正犯由賄囑誣認,詔切責,褫職。
- 14. 《清史稿·顏檢傳》:二十四年,祝嘏,予官,補刑部員外郎,逾年授福建巡撫。
- 15. 《清史稿·顏檢傳》:道光元年,疏陳歲進荔枝樹、素心蘭採運艱難,詔永遠停貢,並嘉檢之直。二年,復擢直隸總督。
- 16. 《清史稿·顏檢傳》:三年,以年老內召,授户部侍郎,調倉場。
- 17. 《清史稿·顏檢傳》:復出為漕運總督。
- 18. 《清史稿·顏檢傳》:五年,坐河淤滯運,降三品銜休致。
- 19. 《清史稿·顏檢傳》:尋復以疏請截留漕糧忤旨,降五品銜。
- 20. 《清史稿·顏檢傳》:十二年,卒。
- 21. 《畿輔通志·河渠九》,卷八十三
- 22. (清)顏檢 .archive.2000[引用日期2013-02-09]
- 23. 《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五
- 24. 清東源顏檢墓 .廣東省文化藝術信息中心[引用日期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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