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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師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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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師魯(1119~1193),字幾聖,龍溪(今福建漳州)人。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進士。歷番禺、興化縣主簿,懷安縣丞,知寧德縣,添差威武軍籤判,遷國子監丞。孝宗淳熙六年(1179),由提舉浙西常平茶鹽公事除直秘閣(《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二之二三)。歷監察御史(同上書選舉二二之四),累遷吏部尚書兼侍讀(同上書崇儒四之三二)。光宗紹熙二年(1191),知泉州。四年卒,年七十五,諡定肅。事見明嘉靖《龍溪縣誌》卷七、八,《宋史》卷三八九有傳。
本    名
顏師魯
所處時代
宋朝
出生日期
1119年
逝世日期
1193年

顏師魯人物生平

顏師魯是宋代理學家,其學問和操行,受到宋孝宗的器重。他任國子學祭酒時,第一份奏章就建議宋孝宗“要加強理學的教育,要以理學教化羣臣和百姓,求得社會風氣的好轉。”
顏師魯的理學,貫穿在他一生的言行中,他説:“人最重要的,就是孜孜不倦按理學的準則,教育自己,改造自己。”他在朝為官,耿直無私,直言不諱,敢於諫政。任監察御史時,有人仗勢走後門謀求監察職位,他堅決抵制。就此事他向宋高宗奏説:“近年來,一些人善於逢迎巴結,鑽營向上爬,勾結受皇上得寵的人。這種人,一旦大權在握,竭力搜刮民膏,啓用這種‘人才’,到頭來貪而敗國。”他在禮部任職時,看到孝宗皇帝對臣下重物質獎勵,不重視道德教育。寫奏章一針見血批評皇帝説:“屬於臣下本職該做的事,皇上你也給賞賜,而且過於隆重。這不是對臣下的愛護,而是害了臣下。一旦外來侵略,需要臣下為國抗敵,皇上你拿什麼去召令和籠絡他們呢?”

顏師魯歷史評價

顏師魯不計較官職高低,無論在朝為官或外放任地方官,處處以百姓為念。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提舉浙西時,他發現農民受盡苛捐雜税,高租重利掠奪,勞無所得,交不上租賦。地方官以“盜種”罪名枉法治罪。他把此情上奏,建議限額納租賦,使農民勞有所得。宋孝宗准奏,遂頒佈法令於天下。浙西在役法上,也存在弊端,以錢代勞,百姓常常傾家蕩產。他蒞任後,按照順序,把應服役的人,逐人造冊,該慢即緩,該免即免,百姓感恩不盡。浙西每年鹽税收入百餘萬兩。然而,政府向鹽農收來的鹽(不允許販私鹽)扣除應交税款後,剩餘的鹽款長期拖欠,不還鹽民,造成鹽販走私猖獗,屢禁不止。師魯到任,節約地方開支,償還欠債,並嚴禁官員剋扣侵吞,經過整頓,浙西路的鹽税比別路收入多。功於朝廷,利於百姓。
在福清任知縣時,深入實際,解決農村中久拖不決的水利糾紛,開陂灌農田,使缺水農田獲得收成。受災時,開倉平糶糧食,賑濟災民。以龍圖閣直學士出知泉州時,減免船隻出海税,商賈尤服其清明。免除永春縣非法“預借”租賦,解除安溪縣巧立名目的“逃亡”税。制止土豪劣紳借“經界法”侵佔農民土地。他重視教育,改善道路交通,修洛陽橋,築羅城防盜寇等等,為泉州辦了不少好事。

顏師魯受封榮譽

光宗紹熙二年(1191年)以煥章閣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復起知泉州,未赴,卒於家,諡定肅,封漳浦郡侯,贈宣奉大夫。《宋史》本傳稱他“遇事盡言”、“大節確如金石”。

顏師魯史籍記載

顏師魯,字幾聖,漳州龍溪人。紹興中,擢進士第,歷知莆田、福清縣。嘗決水利滯訟,闢陂洫綿四十里。歲大侵,發廩勸分有方而不遏糴價,船粟畢湊,市糴更平。鄭伯熊為常平使,薦於朝,帥陳俊卿尤器重之。召為官告院,遷國子丞,除江東提舉。時天雨土,日青無光,都人相驚,師魯陛辭,言:“田裏未安,犴獄未清,政令未當,忠邪未辨,天不示變,人主何繇省悟!願詔中外,極陳得失,求所以答天戒,銷患未形。”上韙其言。
尋改使浙西。役法敝甚,細民至以雞豚罌榻折產力,遇役輒破家。師魯下教屬邑,預正流水籍,稽其役之序,寬比限,免代輸,鹹便安之。鹽課歲百鉅萬,本錢久不給,亭灶私鬻,禁不可止,刑辟日繁。師魯撙帑緡,盡償宿負,戒官吏毋侵移,比旁路課獨最。上謂執政曰:“儒生能辦事如此。”予職直秘閣。農民有墾曠土成田未及受租者,奸豪多為己利,師魯奏:“但當正其租賦,不應繩以盜種法,失劭農重本意。”奏可,遂著為令。
入為監察御史,遇事盡言,無所阿撓。有自外府得內殿宣引,且將補御史闕員,師魯亟奏:“宋璟召自廣州,道中不與楊思勖交一談。李鄘恥為吐突承璀所薦,堅辭相位不拜。士大夫未論其才,立身之節,當以璟、鄘為法。今其人朋邪為跡,人所切齒,縱朝廷乏才,寧少此輩乎?臣雖不肖,羞與為伍。”命乃寢。繼累章論除職帥藩者:“比年好進之徒,平時交結權幸,一紆郡紱,皆掊克以厚包苴,故昔以才稱,後以貪敗。”上出其疏袖中,行之。
十年,繇太府少卿為國子祭酒。初,上諭執政擇老成端重者表率太學,故有是命。首奏:“宜講明理學,嚴禁穿鑿,俾廉恥興而風俗厚。”師魯學行素孚規約,率以身先,與諸生言,孳孳以治己立誠為本,藝尤異者必加獎勸,由是人知飭勵。上聞之喜曰:“顏師魯到學未久,規矩甚肅。”除禮部侍郎,尋兼吏部。
有旨改官班,特免引見。師魯獻規曰:“祖宗法度不可輕馳,願始終持久,自強不息。”因言:“賜帶多濫,應奉微勞,皆得橫金預外朝廷會,如觀瞻何?且臣下非時之賜,過於優隆;梵舍不急之役,亦加錫齎。雖南帑封樁不與大農經費,然無功勞而概與之,是棄之也。萬一有為國制變禦侮,建功立事者,將何以旌寵之?”高宗喪制,一時典禮多師魯裁定,又與禮官尤袤、鄭僑上議廟號,語在《袤傳》。
詔充遺留禮信使。初,顯仁遺留使至金,必令簪花聽樂。師魯陛辭,言:“國勢今非昔比,金人或強臣非禮,誓以死守。”沿途宴設,力請徹樂。至燕山,復辭簪花執射。時孝宗以孝聞,師魯據經陳誼,反覆慷慨,故金終不能奪。
遷吏部侍郎,尋除吏部尚書兼侍講,屢抗章請老,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泉州。台諫、侍從相繼拜疏,引唐孔戣事以留行。內引,奏言:“願親賢積學,以崇聖德,節情制欲,以養清躬。”在泉因任,凡閲三年,專以恤民寬屬邑為政,始至即蠲舶貨,諸商賈胡尤服其清。再起知泉州,以紹熙四年卒於家,年七十五。
師魯自幼莊重若成人,孝友天至。初為番禺簿,喪父以歸,扶柩航海,水程數千裏,甫三日登於岸,而颶風大作,人以為孝感。常曰:“窮達自有定分,枉道希世,徒喪所守。”故其大節確如金石,雖動與俗情不合,而終翕然信服。嘉泰二年,詔特賜諡曰定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