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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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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子錢,讀音tóu zi qián,漢語詞語,唐·宋時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賦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納時抽取的税錢,為附加税的一種;聚賭抽頭所抽的錢。
中文名
頭子錢
拼    音
tóu zi qián
釋    義
唐·宋時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賦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納時抽取的税錢,為附加税的一種;聚賭抽頭所抽的錢

目錄

頭子錢釋義

⒈ 唐 宋 時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賦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納時抽取的税錢,為附加税的一種。亦省稱“頭子”。
⒉ 聚賭抽頭所抽的錢。 [1] 

頭子錢出處

汪應辰 《論勘合錢比舊增重疏》:“人户輸納官物,以錢陌取之者,曰頭子錢……頭子錢,本起於除陌錢,蓋 唐 五代 不得已之政,本朝因循未能盡革。”
葉適 《經總制錢一》:“其時所在艱窘,無以救急,故減役錢,除頭子,賣糟酵以相補足。”
《續資治通鑑·宋神宗熙寧七年》:“役錢每千納頭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伕力、輦載之類,並用此錢。”
曾國藩 《求闕齋讀書錄·文獻通考》:“近世賭博者百錢取五文入公,亦曰頭子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