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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領事保護中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直接領導的工作機關。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
職    責
負責領事工作
管    理
外國領事機構
隸    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主要職責

外交部領事司主要按照國務院和外交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負責辦理以下各項工作:
  • 負責領事工作。辦理中外領事關係事宜;
  • 負責頒發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
  • 負責領事公證認證、簽證工作;
  • 管理外國領事機構;
  • 協調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有關刑事、民事案件的處理和對外交涉工作;
  • 承擔海外僑務工作;
  • 會同處理移民事務;
  • 承擔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擬訂領事保護和協助政策規定,發佈領事保護和協助預警信息;
  • 指導駐外外交機構和地方外事部門相關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下轄機構

領事司是外交部的下屬職能部門,負責領事工作,內設國外領事處、制度監督處、護照處、國內領事處、規劃協調處、簽證政策與事務處、綜合管理處、認證處、信息技術處、領事保護中心10個部門。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工作內容

領事工作側重為中外人員往來提供便利和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一、發展中外領事關係,包括處理有關設立領事機構事宜、與外國舉行領事磋商、商籤雙邊領事條約、便利人員往來協定和簽證協議等;
二、負責有關領事證件工作,包括制定有關因公護照、外國人來華簽證、因公出國簽證、領事公證認證等的頒發、辦理及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具體領事證件業務;
三、承擔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擬訂領事保護和協助政策規定,發佈領事保護和協助預警信息等;
四、處理外國駐華領事機構事務,辦理和參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有關案件的相關對外交涉;
五、承擔海外僑務工作;
六、指導駐外外交領事機構和地方外事部門開展領事工作。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現任領導

副 司 長:張 洋孟宇宏(女)、武德民童學軍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