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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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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示,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bān shì,釋義是發佈;通告。謂公佈出來﹐使人知曉。謂賜給觀看。
中文名
頒示
拼    音
bān shì
釋    義
發佈;通告
出    處
《舊唐書·后妃傳上·韋庶人》

目錄

頒示解釋

1.發佈;通告。謂公佈出來,使人知曉。2.謂賜給觀看。 [1] 

頒示出處

《舊唐書·后妃傳上·韋庶人》:“兵部尚書宗楚格又諷補闕趙延禧表陳符命,以為十八代之符,請頒示天下,編諸史冊。帝大悦,擢延禧為諫議大夫。”
宋·袁褧《楓窗小牘》卷下:“宜付史舘,頒示天下,賫卷中使則焦楚鍠也。”
清·夏燮《中西紀事·猾夏之漸》:“續增若干款,頒示各省督撫將軍遵照辦理。”
《清史稿·后妃傳·文宗孝欽顯皇后》:“兩太后以文宗賜同道堂小璽鈴識,仍以上旨頒示。”
宋·范仲淹《與韓魏公鈐書》:“又頒示北嶽碑,真雄文健筆高古相稱。”
宋·曾鞏《史館申請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聞,及自來更有紀述,發明文字,藏在宮禁者,欲乞特賜頒示,以憑論次。”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