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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謀案件

鎖定
預謀案件是公安機關在犯罪預備階段立案偵察的案件。在預謀階段,行為人雖未達到其犯罪的目的,但他的預謀活動已構成犯罪事實。預謀案件的犯罪性質,依其具體的犯罪動機目的、預備要侵害的客體情況而定。對於此類案件應通過偵控措施,獲取預備犯罪的確鑿證據將犯罪及時揭露、制止在預謀階段,這就是預謀案件的偵破。 [1] 
中文名
預謀案件
定    義
公安機關在犯罪預備階段立案偵察的案件
1998年1月30日,雲南省東山監獄制定並實施了《偵破獄內預謀案件獎懲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了破獲預謀案件的標準、獎勵的類別、獎勵的辦法和處懲措施、獎罰尺度。對預防獄內案件起到了積極作用。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