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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淨殘值

鎖定
預計淨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
中文名
預計淨殘值
算    法
固定資產的性質
作    用
確定技術環境
淨殘值率
3-5%

目錄

預計淨殘值算法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預計淨殘值是在減少或者處置固定資產時確定的預計淨殘值率與原值的乘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內資企業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率統一為5%,;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資企業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率一般為10%。此項數據系統會根據選定的固定資產類別, 按類別中預定的預計淨殘值率計算。 淨值是指固定資產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餘值。

預計淨殘值作用

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其所處的經濟環境技術環境以及其他環境有可能與最初預計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而可能導致原來預計淨殘值不能準確反映其實際情況,提供不真實的會計信息。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進行復核。如果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的預期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相應調整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並按照會計估計變更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