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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外收入
鎖定
- 中文名
- 預算外收入
- 外收入包括
- 納入地方財政的預算外收入等三項
- 外收入範圍
- 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和鄉統籌等
- 依 據
- 國家法律法規和有法律效力的規章
預算外收入預算外收入包括
不通過國家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主要是:
2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外收入。如公路養路費、航道維護費、育林基金、城市園林收入、社會福利收入、文教、衞生、廣播、科研收入等。
預算外收入預算外收入的範圍
預算外收入的範圍主要包括:
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審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
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上繳資金;
用於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和鄉統籌資金;
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
也就是説,預算外收入主要是指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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