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預徵

(漢語詞語)

鎖定
預徵是在課税對象未實現之前,先期課徵税收的財政手段。最早始於唐代的青苗錢。代宗時,國庫空虛,官俸不給,廣德二年 (764年) 初税青苗。即不待秋收,先向青苗課税。以後歲以為常,成了田賦附加税。宋稱預徵為“預借”,有預借酒息錢、坊場錢,預借民税,預借職田租等,尤以南宋高宗(1127—1162) 時期為甚。 [1] 
中文名
預徵
定    義
在課税對象未實現之前,先期課徵税收的財政手段
清代後期預徵頻繁而苛重。光緒十三年 (1887年) 曾預徵當税20年。北洋政府及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各地幾乎沒有不預徵苛剝當地人民的。四川有的軍閥在其駐地預徵到八九十年以後的税款。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