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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分包工程款

鎖定
預付分包工程款是建築企業作為總包單位按合同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預付分包工程款的核算應設置屬於資金佔用性質的“預付分包工程款”賬户,按合同規定在旬末或月中向分包單位預付工程款時,借記“預付分包工程款”賬户,貸記“結算户存款”賬户,期末或工程竣工結算已完分包工程價款時,從應付分包單位已完工程價款中扣回的預付分包工程款借記“應付分包工程款”賬户,貸記“預付分包工程款”賬户。 [1] 
中文名
預付分包工程款
定    義
建築企業作為總包單位按合同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適用領域
會計學
根據《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的規定,總包單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應在月末或工程竣工時全部從應付的已完分包工程款中扣回,本賬户在月末或工程竣工時無餘額。預付分包工程款應按分包單位的名稱設置明細分類賬户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