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順德自梳女

鎖定
順德自梳女是明朝中期起的一種封建習俗。
中文名
順德自梳女
時    期
晚晴
説    明
過去女子出嫁,須由母親束髻
消失時間
本世紀30年代以後

順德自梳女出現原因

過去時代,封建禮法苛嚴,縣中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與女伴相互扶持以終老,約自明代中後期起,相繼產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習俗。由於蠶絲業的興起為女性提供了獨立謀生的機會,這些習俗在封建禮法壓迫下,得以相沿300餘年,在晚清至民國前期達於高潮,直至本世紀30年代以後,才隨着女性社會地位提高和戰亂的影響而漸趨消歇。

順德自梳女自梳女規矩

過去女子出嫁,須由母親束髻,立心不嫁者則履行一定的儀式自行束髻,稱“自梳”。儀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婦女聚居的“姑婆屋”內舉行,當事者預先購備新衣鞋襪妝鏡頭繩及香燭酒餚,以黃皮葉煮水沐浴,設供拜觀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後由年長的自梳女將其辮子梳成髮髻,更換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禮,經濟寬裕的,還須擺酒宴客。履行儀式後,該女子即為“梳起”,正式成為“自梳女”,終生不得翻悔。“自梳女”平日可繼續居住母家,採桑繅絲,自食其力,閒時常到“姑婆屋”與眾姐妹聚會,在生活上互相扶持,親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須移居“姑婆屋”,絕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種假婚習俗,為遭父母強迫嫁人抗爭無效所採取的折衷辦法,過門行婚禮而拒絕同丈夫寢處,三朝回門後即長居母家不返,故稱“不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