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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人制

鎖定
項目法人制即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指經營性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對項目實行全過程負責的一種項目管理制度。
中文名
項目法人制
定    義
經營性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對項目實行全過程負責的一種項目管理制度
項目法人制即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指經營性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的一種項目管理制度。
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佈項目法人責任制的定義:建設項目出資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組建的項目法人,依法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本的保值、增值負責,享有相應權利的責任制度。
項目法人制 [1]  ,也針對非經營性項目
參考資料
  • 1.    ISBN 978750846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