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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金融工作局

鎖定
韶關市金融工作局前身是韶關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成立於2005年8月10日,9月16日正式掛牌運作,2009年11月17日更名為韶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管理和協調地方金融工作的辦事機構。2019年1月18日,韶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為韶關市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金融工作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1] 
中文名
韶關市金融工作局
辦公地址
韶關市百旺路芙蓉園13棟 [1] 
性    質
韶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韶關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

(一)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地方金融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實施監管。負責對大宗商品等交易場所實施監管。指導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
(三)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四)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五)推動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服務體系,優化整體金融服務環境。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六)開展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區域金融合作。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建設。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韶關市金融工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羣、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擬訂地方金融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辦理有關建議提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建設。
(二)銀行保險市場科。培育、發展銀行信貸、保險市場。協調服務銀行、保險機構。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統籌、協調推進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組織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培育和發展三農和小微企業政策金融服務體系。承擔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具體工作。協助和支持駐韶監管機構對各銀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銀行、保險機構和非法銀行、保險業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風險。協同推進徵信系統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資本市場科。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協調、培育地方企業境內、外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託管、轉讓、交易工作。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中期票據等相關融資工作。協助和支持駐韶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資本市場風險和機構風險。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非法證券機構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
(四)地方金融科。負責監管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建立完善監管制度,引導行業規範發展。負責監管大宗商品等交易場所。牽頭開展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統籌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指導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指導、協調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政策性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承擔地方金融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1] 

韶關市金融工作局現任領導

局長:區毅明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銀行保險市場科、資本市場科,並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副局長:周金滿
分管辦公室、地方金融科,並負責信訪、綜治維穩、創文鞏衞、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等工作。 [2] 
四級調研員:熊肖和
協助分管銀行保險市場科、資本市場科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