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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生態環境局機關編制49名,內設11個科室,在縣(市、區)設分局,分局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正科級。下設韶關市生態環境監測站、韶關市環境污染控制中心等2個直屬事業單位。 [1]  [5] 
中文名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
所屬部門
韶關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韶關市
現任領導
張彬(局長)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制度。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參與制定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監測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統一負責生態環境執法和監督執法。組織實施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交辦的其他任務。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督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執行國家進口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制度。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5]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彬 [2-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