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是是韶關市行政區域內實施國家税收徵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機關。
中文名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
地    區
韶關市新華南路華園新村19號
類    型
政府部門
下設機構
辦公室等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郵政編碼
512026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發展歷程

韶關市地税局負責全市三個區、七縣(市)3萬多家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私營工商業户的地方税收徵管。“十一五”時期,全市地税系統堅持依法科學組織税收收入,積極推進全責徵收社保費,累計組織税費收入253.5億元,是“十五”時期的2.2倍。
2017年11月,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1]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是由原韶關市國家税務局、原韶關市地方税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在韶關正式落地,標誌着韶關税收事業改革發展翻開了新的篇章。 [2]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税收情況

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實現41.8億元,同比增收5.4億元,增長14.9%(按省局考核口徑的税收收入為40億元,同比增收5.1億元,增長14.5%,完成年度計劃的105.1%)。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工作情況

全市地税把社保費徵收工作作為重要整治任務來對待,克服了人手不足、徵收經費缺乏等困難,層層建立“一把手責任制”,落實徵收任務和徵繳目標,社保費徵收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十一五”時期,全市社保費收入累計完成98.61億元,年均增收22.78%。2011年全市社保費收入32.9億元,同比增長15.9%,增收4.5億元,得到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高度讚揚,受到省局的通報表揚。
班子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市局黨組堅持團結,民主管理,維護大局,廉潔從政,深入開展團結、廉潔、開拓“三好班子”活動,把各級班子建成有凝聚力和戰鬥力,對上對下都負責的班子,全面爭創“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隊伍,一流的執法,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務和一流的形象”。
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實行規範化管理,強化內部執法監督,依規依制辦事,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和廉政自律保證書,認真落實責任追究,真正形成了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羣眾積極參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格局,實現了地税的長治久安。
組建之初,百端待舉。全市127個税所、分局中,沒有自己的房產權、於國税一起辦公的佔39%多,沒有摩托車等交通工具的有20多個,各地普遍遇到辦公場所緊缺,交通工具不足等許多實現問題。面對種種困難,韶關各級地税部門積極爭取多方支持,採取強有力措施,全面推動基層建設,共投入一億多元改善基礎設施,新建改建了辦公樓、職工宿舍,建立起寬敞明亮的現代化辦税服務大廳,購置了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用品,基本實現全市人手一台計算機,基層工作和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基層建設全面完成。2011年,在全市各主要的基層徵收單位設置了28台自助辦税終端機;完成了9個基層辦税服務廳的規範化改造,佔全市42個辦税服務廳的1/5,其餘33個辦税服務廳也已結合本地實際,完成了初步規範化改造。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税、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税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訟訴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税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税務系統的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税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税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税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信息和新聞、外事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組織局機關會議、税法宣傳、税收調查研究、有關和地方税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的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市税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人事教育科:負責管理權限內的領導幹部和本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監察室:負責執法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税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税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
計劃財務科: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税收收入計劃;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税收計劃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劃的執行情況;彙總分析全市地方税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税收會計、財務、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税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税收計劃、統計、會計、票證工作的開展;管理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劃撥;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內部審計。
税政科:負責地方各税種(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税種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税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税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税種具體税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規費管理科:負責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其在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税務部門負責徵收的各種規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
徵收管理科: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執行税收徵管法律、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綜合性地方税收徵管規定及制度;組織本市地方税務系統實施徵管體制改革;強化和完善徵管手段,規範納税服務行為;負責税務登記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組織地方税收徵管質量檢查、考核和行政執法檢查;負責地方税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信息管理科:負責本市地税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本市地税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市地税系統税收計算機信息的技術處理和維護;為本市地税系統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組織全市地税系統信息化工作經驗交流、信息收集、情況分析。
法規科:負責地方税收文件政策性把關;負責地方税收執法監督;負責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貫徹落實;辦理地方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指導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税收理論研究;協助執法資格證與能級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工作;指導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稽查局: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税務(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稽查工作的確業務指導和協調;受理涉税案件的舉報;負責大案要案的組織查處;承辦上級地方税務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局辦公大樓、局幹部職工宿舍、電器設備以及水電的管理(指幹部、職工宿舍公用部分的水電);負責局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辦公用品、醫療藥品、車輛的購買、維修;制定局臨時工人的工資檔案配合協助人事部門共同管理;負責局召開的各種類會議保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醫療保健、醫務室的管理;負責地税系統內外來訪人員的接待;負責招待所、食堂的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樓、住宿樓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局領導的公務、會議用車,局駕駛員的年審及車輛的定期保養;負責組織擬定後勤工作制度。
納税人服務中心:無償提供地方税收涉税事項的諮詢,辦理地方税務事項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規提供指引服務。受理納税人對偷、逃、騙税,違章、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納税人對全市地税系統的投訴。管理“韶關地税”網站(在建),網上發佈税收政策法規宣傳內容,處理網上諮詢、投訴、舉報。定期舉行税收政策法規新聞發佈並編髮税收政策法規公告。策劃組織税法宣傳、表彰納税人等重大税收宣傳活動。管理"12366"納税服務熱線.負責韶關地税服務業定額髮票抽獎開獎及兑獎工作。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林曉[3]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政科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委員、調研員:蘇韶娟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紅光、歐陽堅、朱戴偉、郭俊明、高海、張錦標、彭峯彪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朱偉波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黃文、李建新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楊文濤 [3] 

韶關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韶關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税務機關和韶關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和韶關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