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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中山路23棟,辦公場所使用面積約4655.75平方米。1988年初,韶關市交通局系行使行政職能,使用事業編制,按行政性管理的機關單位,正處級建制,行政關係隸屬韶關市經濟委員會,人事組織關係隸屬中共韶關市委經濟工作部,業務隸屬廣東省交通廳。
中文名
連載中
位    置
中山路23棟
面    積
4655.75 m²
成立時間
1988年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歷史沿革

1991年4月,韶關市交通局更名為韶關市交通委員會,列入市政府機構序列,負責交通行業的統籌、規劃、監督、協調、服務和涉外運輸管理。1997年,機構改革中保留市交通委員會。2001年8月,韶關市交通委員會更名為韶關市交通局,劃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職能,解除與所屬企業的行政隸屬關係。2007年9月,市編委對市交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了調整,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2010年3月,政府機構改革,組建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將韶關市交通局的職責劃入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局設11個內設機構,行政編制38名。2019年3月中共韶關市委辦公室、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對韶關市交通運輸局職責和機構編制進行了調整,局內設機構20個,機關編制212名(其中行政編制37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75名)。 [1]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等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管理,負責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車)、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運輸服務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外輪理貨、船舶代理、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指導貨物港務費稽徵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的管理及收費站設置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七)擬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涉外運輸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設備管理和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督辦、信訪維穩、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羣團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以及利用外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及監管;負責收費公路的管理及收費站設置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港口等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鐵路、民航、軌道交通規劃的相關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交通基礎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後期評價工作及有關規劃的審核工作;擬訂交通建設項目資金計劃;負責交通運輸綜合統計;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造價管理工作。承擔市管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設計、施工許可、竣工決算的審查審批和省管項目設計、施工許可初審工作。組織市管重點交通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監督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
(六)綜合運輸科
承擔道路運輸的市場監管及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城鄉客運、重點貨物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參與涉外運輸管理工作;協調民航、鐵路及郵政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七)重點項目協調科
負責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的綜合協調,參與擬訂市交通重點項目計劃,協調解決交通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對策建議;協助推進國家和省在本市的交通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有關交通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承擔市交通發展與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港航管理科
擬訂水運和港口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路運政(水運執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港口及外輪理貨等港口輔助業、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等行業管理。參與港口規劃、建設項目審核工作。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港口信息彙總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貨水路運輸。負責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及其他與港航相關的協調工作。指導縣(市、區)對橫水渡的管理工作。
(九)安全監督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規定組織或者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三防”、交通科技及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計量、規範的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交通戰備工作的政策、法規,並在本地區交通通信基礎建設中提出貫徹國防建設的有關要求。編制交通戰備工作計劃和重點交通目標保障方案。組編國防交通運輸保障隊伍,完成上級下達的戰時、緊急時期各項動員和道路保通任務。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反恐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武裝工作。
(十)法規科
負責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業務培訓和執法證的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路政許可的統一受理、審核等工作。擬訂全市公路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國道、省道和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指導縣(市、區)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路產路權管理等工作。
(十一)執法監督科
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綜合協調、督辦及執法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違章處理科
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違法違章案件處理和相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相關統計工作。
(十三)執法一科(執法一支隊)
負責湞江區道路運政執法(含城市公交、出租車)、監督檢查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執法二科(執法二支隊)
負責武江區道路運政執法(含城市公交、出租車)、監督檢查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執法三科(執法三支隊)
負責湞江、武江區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的執法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湞江區、武江區水路運輸、港口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執法四科(執法四支隊)
負責湞江、武江區公路路政執法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湞江、武江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執法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執法五科(執法五支隊)
負責市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和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承擔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執法六科(執法六支隊)
負責樂廣、京港澳高速公路行政執法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韶關市梅花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檢測站管理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九)執法七科(執法七支隊)
負責武深、汕昆、大廣高速公路行政執法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武深高速公路城口超限檢測站管理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執法八科(執法八支隊)
負責南韶高速公路行政執法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南韶高速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工作。按要求參加全市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2]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5名。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地理位置

地址:馬壩大道36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其它事項

(一)綜合運輸體系建立。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全市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用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編制另行核定。 [3]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歷任領導

局長:唐明強
副局長:張克雄(掛任) [6] 

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23日,被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4] 
2020年12月,被評為2018—2019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