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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有幹部職工48人,平均年齡36歲,其中大專(含)以上學歷45人,下設5個機關科室,2個税務分局,1個稽查局,1個辦税服務廳,負責韶山210平方公里4鄉3鎮10萬人口2191户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徵管工作。
中文名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所獲榮譽
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所屬地區
韶山市
所屬部門
韶山市人民政府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税務總局、省地方税務局和湘潭市地方税務局、韶山市人民政府的指示、決定,對上述領導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正確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法。
三、根據上級地税機關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局發展規範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上級地税機關和市人民政府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和下達本局的年度税收計劃,組織各項收入,完成税收任務。
五、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和推進税收徵管改革。
六、開展税法宣傳,提高公民的納税意識,改善徵納關係;幫助企業開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培植地方税源。
七、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的税收執法情況,改變、糾正不當的處理意見和擅自越權減免税收、違反税收政策的行為。
八、依照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任免、調配、培訓、考核和獎懲幹部職工。
九、負責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税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
十一、行使市人民政府、上級地税機關賦予的其他職權,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負責日常政務、文秘、檔案、税收宣傳、後勤管理工作。
人教監審科
負責人事任免、教育培訓、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工作。
計財科
税收會統、税源分析、經費管理、税收票證、協調管理。
税政科
負責費金管理、税種管理、涉外税收、政策法規工作。
徵管科
負責税收徵收管理、發票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辦税服務廳
負責辦理税務登記、税費徵收、發票的購銷等業務。
稽查局
查處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抗税案件。
第一税務徵收分局
負責韶山鄉、大坪鄉、楊林鄉、如意鎮的税收徵管。
第二税務徵收分局
負責清溪鎮、銀田鎮、永義鄉的税收徵管。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領導分工

崔智
黨組書記、局 長
統籌管理全局工作
韓建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二分局、徵管、辦税服務廳工作
周朝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計財、税政工作
王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人教監察、黨團共青婦工作
彭靜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稽查局、一分局工作 [2] 

韶山市地方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韶山市地方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