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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內容

鎖定
音樂內容,包含他律性內容和自律性內容兩個方面。前者指審美主體(包括作曲家和欣賞者)賦予音樂和從音樂中體驗到的內涵,也包括音樂的標題、歌詞等文字性內容,具有情感性、想象性、非直覺性和主觀性。後者指審美主體直接聽到的音響結構,即樂音的運動樣態,等同於音樂形式,具有直覺性、非想象性和客觀性。 [1] 
中文名
音樂內容
包    括
他律性內容和自律性內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