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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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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鼎傳》是唐代魏徵主編的一篇傳記。
作品名稱
韋鼎傳
出    處
《隋書》
作    者
魏徵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傳記

韋鼎傳作品原文

韋鼎傳
韋鼎,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玄,隱於商山,因而歸宋。祖睿,梁開府儀同三司。父正,黃門侍郎。鼎少通脱,博涉經史,明陰陽逆刺,尤善相術。仕梁,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遭父憂,水漿不入口者五日,哀毀過禮,殆將滅性。服闋,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亂,鼎兄昂卒於京城,鼎負屍出,寄於中興寺。求棺無所得,鼎哀憤慟哭,忽見江中有物,流至鼎所,鼎切異之。往見,乃新棺也,因以充殮。元帝聞之,以為精誠所感。侯景平,司徒王僧辯以為户曹屬,歷太尉掾、大司馬從事、中書侍郎。
陳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氣知其當王,遂寄孥焉。因謂陳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誅死,後四歲,梁其代終,天之歷數當歸舜後。昔周滅殷氏,封媯滿於宛丘,其裔子孫因為陳氏。僕觀明公天縱神武,繼絕統者,無乃是乎!”武帝陰有圖僧辯意,聞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禪,拜黃門侍郎,俄遷司農卿、司徒右長史、貞威將軍,領安右晉安王長史、行府國事,轉廷尉卿。太建中,為聘周主使,加散騎常侍。尋為秘書監、宣遠將軍,轉臨海王長史,行吳興郡事。入為太府卿。至德初,鼎盡質貨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問其故,答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期運將及,故破產耳。”
初,鼎之聘周也,嘗與高祖相遇,鼎謂高祖曰:“觀公容貌,故非常人,而神監深遠,亦非羣賢所逮也。不久必大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公相不可言,願深自愛。”及陳平,上馳召之,授上儀同三司,待遇甚厚。上每與公王宴賞,鼎恆預焉。高祖嘗從容謂之曰:“韋世康與公相去遠近?”鼎對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絕,自生以來,未嘗訪問。”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爾也。”乃命官給酒餚,遣世康與鼎還杜陵,樂飲十餘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餘世,作《韋氏譜》七卷。時蘭陵公主寡,上為之求夫,選親衞柳述及蕭瑒等以示於鼎。鼎曰:“瑒當封侯,而無貴妻之相,述亦通顯,而守位不終。”上曰:“位由我耳。”遂以主降述。上又問鼎:“諸兒誰得嗣?”答曰:“至尊、皇后所最愛者,即當與之,非臣敢預知也。”上笑曰:“不肯顯言乎?”
開皇十二年,除光州刺史,以仁義教導,務弘清靜。州中有土豪,外修邊幅,而內行不軌,常為劫盜。鼎于都會時謂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賊?”因條其徒黨謀議逗留,其人驚懼,即自首伏。又有人客遊,通主家之妾,及其還去,妾盜珍物,於夜亡,尋於草中為人所殺。主家知客與妾通,因告客殺之。縣司鞫問,具得奸狀,因斷客死。獄成,上於鼎,鼎覽之曰:“此客實奸,而殺非也。乃某寺僧詃妾盜物,令奴殺之,贓在某處。”即放此客,遣掩僧,並獲贓物。自是部內肅然不言,鹹稱其有神,道無拾遺。尋追入京,以年老多病,累加優賜。頃之,卒,年七十九。 [1] 

韋鼎傳編者簡介

魏徵(580—643)字玄成,邢州鉅鹿(今河北鉅鹿)人,後遷居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唐代政治家。武德時為太子洗馬。貞觀時歷官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秘書監、侍中,參預朝政。貞觀初朝臣論政,他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張,終至天下安定。後數被召見,訪問得失,徵盡誠獻智,知無不言,其言論多載於《貞觀政要》。詔修周、隋、齊、梁、陳五代史事,各史有專人負責,令魏徵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時稱良史。以喪亂後,典籍紛雜,建議集學者校訂四部書,數年之間,秘府圖籍漸備;以《禮記》龐雜無序,建議重加改編,數年成《類禮》二十篇,錄置內府。又主編《羣書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鄭公諫錄》五卷、《魏鄭公文集》三卷、《魏鄭公詩集》一卷。 [2] 
參考資料
  • 1.    唐魏徵等撰. 隋書 一、二、三[M]. 北京:中華書局,第1764-1787頁
  • 2.    馮克誠主編,隋唐儒學教育思想與教育論著選讀 上,人民武警出版社,2011.06,第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