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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琮
鎖定
韋琮,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唐朝宰相。
- 本 名
- 韋琮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家 族
- 京兆韋氏(逍遙公房)
韋琮簡介
韋琮(生卒年不詳),唐朝唐宣宗時任翰林學士、户部侍郎、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父親是韋乾度。
韋琮人物生平
公元847年二月,到白敏中任宰相執政之時,凡以前受李德裕鄙薄的人,都一個接一個地加以重用。唐宣宗聽白敏中的薦舉,任命盧商為武昌節度使。任命刑部尚書、判度支崔元式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户部侍郎韋琮為中書侍郎,三人併為同平章事
[3-5]
。
韋琮家族成員
父親:韋乾度,唐順宗時任殿中侍御史、簡州刺史等職
[11]
,唐憲宗時期任吏部郎中
[6]
、江州刺史
[10]
、御史中丞等職,後貶為朗州刺史
[7]
,唐穆宗時任國子祭酒
[8-10]
,卒於任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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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唐書 卷七十四 表第十四 宰相世系四(韋氏)》:京兆韋氏。韋氏定著九房:一曰西眷,二曰東眷,三曰逍遙公房,四曰鄖公房,五曰南皮公房,六曰駙馬房,七曰龍門公房,八曰小逍遙公房,九曰京兆韋氏。
- 2. 《新唐書 卷七十四 表第十四 宰相世系四(韋氏)》:京兆韋氏。逍遙公房出自閬弟子真嘉,後魏侍中、馮翊扶風二郡守。二子:旭、祉。旭,南幽州刺史、文惠公。二子:敻、叔裕。敻字敬遠,後周逍遙公,號逍遙公房。八子:世康、洸、瓘 、頤、仁基、藝、沖、約。
- 3. 《舊唐書.本紀第十八下.宣宗》:(大中元年)秋七月,制以正議大夫、尚書户部侍郎、知制誥、翰林學士承旨、柱國、賜紫金魚袋韋琮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年,九月)以户部侍郎、判度支崔龜從本官同平章事,銀青光錄大夫、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同平章事韋琮為太子詹事,分司東都。
- 4. 《新唐書.卷八.本紀第八》:大中元年正月壬子,朝獻於太清宮。癸丑,朝享於太廟。甲寅,有事於南郊。大赦,改元。復左降官死者官爵,賜文武官階、勳,父老帛,文宣王后及二王后、三恪予一子官。二月癸未,以旱避正殿,減膳,理京師囚,罷太常孝坊習樂,損百官食,出宮女五百人,放五坊鷹犬,停飛龍馬粟。三月,盧商罷。刑部尚書、判度支崔元式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承旨、户部侍郎韋琮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閏月,大復佛寺。四月己酉,皇太后崩。五月,張仲武及奚北部落戰,敗之。吐蕃、回鶻寇河西,河東節度使王宰伐之。八月丙申,李回罷。庚子,葬貞獻皇太后於光陵。十二月戊午,貶太子少保李德裕為潮州司馬。二年正月甲子,羣臣上尊號曰聖敬文思和武光孝皇帝。大赦。宗子房未仕者予一人出身,賜文武官階、勳、爵。三月,封子澤為濮王。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崔元式罷。兵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刑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馬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己卯,太皇太后崩。七月己巳,續圖功臣於凌煙閣。十一月壬午,葬懿安太皇太后於景陵。貶韋琮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 5. 《新唐書.列傳一百七》:韋琮,字禮玉,世顯仕。琮進士及第,稍進殿中侍御史。坐訊獄不得實,改太常博士。擢累户部侍郎、翰林學士承旨。以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遷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無功。罷為太子賓客分司,卒。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七》:“琮,乾度之子也。【胡三省注:韋乾度憲宗朝為吏部郎中。】”
- 7. 《冊府元龜.卷五二二》:“韋乾度元和十二年為御史中丞,時監察御史韋楚材請按河中觀察使趙宗儒擅用貯備凶荒羨餘錢……於是貶乾度為朗州刺史。”
- 8. 《唐會要.卷六十六》:長慶二年閏十月,祭酒韋乾度奏:“當監四館學生,每年有及第闕員,其四方有請補學生人,並不曾先於監司陳狀,便自投名禮部,計會補署,監司因循日久,官吏都不檢舉,但準禮部關牒收管,有乖大學引進之路。臣忝守官,請起今已後,應四館有闕,其每年請補學生者,須先經監司陳狀,請替某人闕,監司則先考試通畢,然後具姓名申禮部,仍稱堪充學生。如無監司解申,請不在收管之限。”
- 9. 《舊唐書.本紀十六.穆宗》:(長慶三年)七月,國子祭酒韋乾度卒。
- 10. 《全唐文.卷七百二十四.韋乾度》:乾度,元和中官吏部郎中,守江州刺史。長慶二年拜國子祭酒。
- 11. 《全唐文.卷七百二十四.韋乾度》:駁左散騎常侍房式諡議:故使太師永貞元年八月薨,其時乾度任殿中侍御史,前使度支判官劉闢自攝行軍司馬節度留後。九月初幹度被逐,攝簡州刺史,名雖守郡,其實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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