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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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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曜(204年―273年),本名韋昭,字弘嗣,吳郡雲陽縣(今江蘇省丹陽市)人。三國時期孫吳重臣 [2] 史學家
少時好學,善於作文。早年曾任丞相掾、西安縣令、尚書郎、太子中庶子黃門侍郎太史令等職。吳景帝孫休時期,擔任中書郎、博士祭酒,管理國子學
吳末帝孫皓即位後,韋曜受封高陵亭侯,遷中書僕射侍中,領左國史。鳳凰二年(273年),被賜死,時年七十歲。
韋曜著有《吳書》(合著)、《漢書音義》《國語注》《官職訓》《三吳郡國志》等。作為中國古代從事史書編纂時間最長的史學家,後世《三國志》大多取材《吳書》。
全    名
韋曜 [14] 
弘嗣
所處時代
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吳郡雲陽縣
出生日期
204年
逝世日期
273年
主要成就
參與主持編撰《吳書》
主要作品
吳書
漢書音義
本    名
韋昭
爵    位
高陵亭侯
官    至
中書僕射、侍中、左國史

韋曜人物生平

韋曜論説博弈

韋曜,本名韋昭 [1]  ,字弘嗣,吳郡雲陽(今江蘇丹陽)人。年少時喜好學習,善於撰寫文章。初任丞相的掾史,外出授任西安縣令。回到京城後,任尚書郎,升任太子中庶子。當時蔡穎和韋曜同在東宮任職,喜好圍棋。太子孫和認為此事沒有益處,故讓韋曜著文論説此事。 [2] 

韋曜未任侍講

韋曜(遊戲形象) 韋曜(遊戲形象)
孫和被廢黜皇太子之位後,韋曜轉任黃門侍郎。會稽王孫亮即位後,諸葛恪輔佐朝政,上表推薦韋曜擔任太史令,撰寫《吳書》,華核薛瑩等於他一起參與此項工作。吳景帝孫休登基後,韋曜被任命為中書郎博士祭酒
孫休命韋曜依照劉向所創體例,校核審定各類書籍,又打算請韋曜擔任侍講。而左將軍張布是孫休親近的寵臣,做事頗有過錯,忌憚韋曜這樣的精明又意志堅定的侍講儒士,唯恐他用古今事例警戒孫休,就堅決爭辯説韋曜不能擔任此職。孫休對張布極為不滿。然而,韋曜最終也未能得以入宮擔任侍講。 [3] 

韋曜孫皓責怒

吳末帝孫皓即位後,封韋曜為高陵亭侯,升任中書僕射,後降職為侍中,長期兼任左國史。 當時孫皓周圍的人迎合孫皓旨意,多次説出現祥瑞感應現象。孫皓以此詢問韋曜,韋曜回答説:“這只是人家箱匣中的東西而已。”有一次,孫皓想為自己的父親孫和作“紀”,而韋曜堅持以孫和未登帝位為據,只宜將其歷史記載文字定作“傳”。就這樣幾次三番,韋曜逐漸受到孫皓的責怒。韋曜為此深感憂慮,並且當時身患疾病,需服藥醫治監視護理,於是自稱年老體弱,請求辭掉侍講、左國史二職,希望能夠完成所寫之書,將他從事的工作交給別人,孫皓沒有答應。 [4] 

韋曜以茶代酒

以茶代酒 以茶代酒
孫皓每次設宴,常常都是一整天,入席之人無論酒量如何都要以七升為最低限,即使自己不能全部喝完,也要被強迫灌完夠數。韋曜一向飲酒不過二升之量,起初他受到特殊禮遇時,孫皓常減少他的酒數,或者暗中賜給他茶水代替酒,這也是以茶代酒歷史典故的來源。而韋曜漸漸不受孫皓寵幸之後,反而更被強迫喝酒,往往因所飲不足量而受懲罰。另外孫皓在酒後讓侍臣侮辱詰責大臣們,以嘲弄相侵,互相揭短作為樂趣。這時誰要有所過失,或者誤犯孫皓之諱,就要遭到拘捕,甚至被斬殺誅死。
韋曜認為朝臣在公共場合相互謗毀傷害,內心就會相互滋生怨恨,使大家不能和睦共濟,這並非好事,故此他只是出示難題,提問經典的辭義理論而已。孫皓認為韋曜不接受皇帝詔命,有意不盡忠主上,於是將他對韋曜前後不滿的嫌隙忿恨積累一起,於鳳凰二年(273年),將韋曜拘捕入獄。 [5] 

韋曜慘遭殺害

在獄中,韋曜通過獄吏上呈奏章企求赦免,但孫皓對此無動於衷,反怪他的奏章有墨污,又以此詰問韋曜。而華核也接連上奏營救韋曜,孫皓不准許華核的請求,於是下令誅殺韋曜,終年七十歲,並將韋曜的家屬流放到零陵郡 [6] 

韋曜個人作品

吳書》(合著,合著者:華核、周昭、薛瑩、梁廣)
《洞記》
《博弈論》 [9] 
《國語注》 [10] 
《辯釋名》
《官職訓》
《吳興錄》
《漢書音義》
《孝經解贊》
《注孝經論語》
《三吳郡國志》 [10] 
《春秋外傳國語》

韋曜軼事典故

韋曜姓名疑問

韋曜本名韋昭,《三國志》為避晉文帝司馬昭諱而將其更名為曜 [1]  。但是《三國志》對於其他“昭”字的出現均不避諱(如張昭胡昭、昭儀等),獨獨把韋昭的名字改了,這是為什麼呢?據後代學者考證,得出結論,可能韋昭本身就有一個別名,叫做韋曜,而《三國志》借用的可能正是這個別名。這樣一切就都能説通了。畢竟《三國志》對於晉朝帝王的名字多數還是不避諱的,很是開放。

韋曜成語典故

韋曜歷史評價

三國志13的韋曜 三國志13的韋曜
陳壽:“韋曜篤學好古,博見羣籍,有記述之才。” [7] 
劉知己:“若南、董(南史氏董狐)之仗氣直書,不避強御;韋、崔(韋曜、崔浩)之肆情奮筆,無所阿容。雖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遺芳餘烈,人到於今稱之。與夫王沈魏書》,假回邪以竊位,董統《燕史》,持謅媚以偷榮,貫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11] 
王安石:“揚雄有前言,韋曜存往牒。”
葉適:“王蕃樓玄賀邵、韋昭、華核,吳之將亡,孫皓酷暴,尚有此人。孔子稱‘殷有三仁’,殷聖賢數十世之天下,其亡,有此仁人,固其宜也。悲夫!”
宋庠:“先儒自鄭眾賈逵王肅虞翻、唐固、韋昭之徒並治其章句,申之以註釋,今惟韋氏所解傳於世。韋氏以鄭、賈、虞、唐為主,而增損之,故其注備而有體,可謂一家之名學。” [8] 
黃震:“《國語》文宏衍精潔,韋昭註文亦簡切稱之。”

韋曜死後葬地

據《韋氏族譜》載,韋昭死後,葬於今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境界延陵“九女墩”。
2005年,位於鎮江市丹陽延陵鎮彪塘村的九女墩被盜,《揚子晚報》及時報道了《遭盜掘“九女墩”系三國韋氏墓》新聞,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重視。2013年3月30日,來自全國各地的韋氏宗親於延陵鎮彪塘村九女墩開展大型而隆重的公祭活動,追思韋昭的賢德,2013年4月2日的《丹陽日報》社會新聞專門配發了相關的報道,標題為《延陵韋氏公祭“三國司馬遷”》,對九女墩即為韋昭墓給予了客觀的闡述。

韋曜家族成員

兒子:韋隆
參考資料
  • 1.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曜本名昭,史為晉諱,改之。
  • 2.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韋曜字弘嗣,吳郡雲陽人也。少好學,能屬文,從丞相掾,除西安令,還為尚書郎,遷太子中庶子。時蔡穎亦在東宮,性好博弈,太子和以為無益,命曜論之。
  • 3.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和廢后,為黃門侍郎。孫亮即位,諸葛恪輔政,表曜為太史令,撰吳書,華核、薛瑩等皆與參同。孫休踐阼,為中書郎、博士祭酒。命曜依劉向故事,校定眾書。又欲延曜侍講,而左將軍張布近習寵幸,事行多玷,憚曜侍講儒士,又性精確,懼以古今警戒休意,固爭不可。休深恨布,語在休傳。然曜竟止不入。
  • 4.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孫皓即位,封高陵亭侯,遷中書僕射,職省,為侍中,常領左國史。時所在承指數言瑞應。皓以問曜,曜答曰:“此人家筐篋中物耳。”又皓欲為父和作紀,曜執以和不登帝位,宜名為傳。如是者非一,漸見責怒。曜益憂懼,自陳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乞欲成所造書,以從業別有別付,皓終不聽。時有疾病,醫藥監護,持之愈急。
  • 5.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皓每饗宴,無不竟日,坐席無能否率以七升為限,雖不悉入口,皆澆灌取盡。曜素飲酒不過二升,初見禮異時,常為裁減,或密賜茶荈以當酒,至於寵衰,更見逼強,輒以為罪。又於酒後使侍臣難折公卿,以嘲弄侵克,發摘私短以為歡。時有愆過,或誤犯皓諱,輒見收縛,至於誅戮。曜以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不濟濟,非佳事也,故但示難問經義言論而已。皓以為不承用詔命,意不忠盡,遂積前後嫌忿,收曜付獄,是歲鳳皇二年也。
  • 6.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曜因獄吏上辭曰………曜冀以此求免,而皓更怪其書之垢,故又以詰曜。………而華核連上疏救曜………皓不許,遂誅曜,徙其家零陵。
  • 7.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5-22]
  • 8.    《國語補音序》
  • 9.    孫和命韋曜著《博弈論》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7]
  • 10.    《中國地名學史考論》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7]
  • 11.    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2-06]
  • 12.    佚名. "以茶代酒"的由來[J]. 共產黨員(河北), 2015.
  • 13.    張自中. 歷史悠久的“廉潔宴客”[J]. 茶:健康天地, 2011.
  • 14.    《三國志》:韋曜字弘嗣,吳郡雲陽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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