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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
鎖定
韋思謙人物生平
韋思謙家世及早年經歷
韋思謙的祖先自雍州杜陵(今陝西西安)南遷,客居襄陽(今湖北襄陽),後又遷徙到鄭州陽武(今河南原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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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時母親去世,因孝順而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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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中進士後,多次升任後做到了應城縣令,一年後參加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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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在任上,因為政績考核為末等,依照過去的制度,這類情況大多不能晉升。吏部尚書高季輔卻提拔他做監察御史,因此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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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經對人説:“御史走出國都,如果不能動搖一方,震懾州縣,就是失職。”
[10]
韋思謙唐高宗時期
公元650年(永徽元年)十月,中書令褚遂良低價購買中書省翻譯官的田地,大理少卿張睿冊認為其無罪。韋思謙上書彈劾此事,降褚遂良為同州刺史、張睿冊為循州刺史。
[11]
等到褚遂良官復中書令,韋思謙被降職為清水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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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肅機皇甫公義任檢校沛王府長史,提拔韋思謙任同府倉曹,後多次升遷,任右司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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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82年(永淳元年),歷任尚書左丞、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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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認為他很有才能,每次召他進宮談話,即時十分疲憊,也要身子靠着殿前的欄杆,説上好幾個時辰才結束。案情不明、證據不充分、一時難於判決的案件,繁雜的事務,每次都要他參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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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武候將軍田仁會與侍御史張仁禕有矛盾,捏造罪名誣陷張仁禕。高宗在朝堂上詢問張仁禕,張仁禕十分害怕,回答的語無倫次。韋思謙上前説:“臣與張仁禕曾是同僚,相當瞭解這件事的緣由。張仁禕為人懦弱而不能為自己申辯。如果田仁會迷惑聖上的視聽,使張仁禕不正常地獲罪,那就是為臣事君不盡心了。請讓二人為此事對證。”他言辭流利,含義鮮明暢達,高宗非常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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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在御史台任職,每次見到王公,從不行跪拜禮。有人勸他 ,他回答説:“雕、鶚、鷹、鸇,怎能與眾禽為伴?為何要行跪拜禮來親近他們?況且身為諫官,本來就應獨立。”他剛任左丞時,上奏説:“陛下為各部門選擇人才,沒有合適的人選就空缺不授。現在您不吝惜好的錦緞,讓我來裁製它(言下的意思就是把好的職位拿給他充任),這是陛下知臣之深,也是臣盡命以報的時候。”他在任上整頓制訂法綱,朝廷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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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武則天時期
684年(嗣聖元年),唐中宗意圖獨立執政,武后將他廢黜,改立豫王李旦為唐睿宗,進一步掌握權柄。九月,武后內侄武承嗣、武三思屢勸武后尋事誅殺皇室近支韓王李元嘉、魯王李靈夔等以絕宗室之望。韋思謙和中書侍郎劉禕之都因害怕,唯唯諾諾不説話,只有中書令裴炎堅持力爭以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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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轉任宗正卿,恰逢改換官名,改任司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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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分別設置左右肅政台,任命韋思謙為右肅政大夫。大夫過去和御史行對等之禮,惟獨韋思謙坐着接受對方的拜見。有人為此提出意見,韋思謙説:“朝廷班列,本有等級差別,為何無原則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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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85年(垂拱元年),賜爵博昌縣男,升任鳳閣鸞台三品。二年,接替蘇良嗣任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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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87年(垂拱三年),上表告老請求辭官,武則天答應了,加授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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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八十八·列傳第三十八》
[23]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25]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唐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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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主要成就
韋思謙政治
韋思謙做監察御史時,指出巡視就是要發揮震懾作用,對發現的問題,包括官員的問題,要把握節奏,分清輕重緩急,但都要糾正處置,件件都要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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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到之處不動搖山嶽,震懾到其他的州縣,那便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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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宰相的褚遂良違法低價強買土地,連大理寺少卿張睿冊都包庇縱容他。而韋思謙卻並未退縮,他作《劾張睿冊迴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上書高宗,指出褚遂良不上報國家,私定低價,買賣土地,張睿冊附下罔上,包庇縱容犯罪。使得褚、張二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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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法律的公正,國家的秩序作出了貢獻。
任職御史台,韋思謙指出身為諫官,本來就應獨立,不應做阿諛奉承上級的事,任肅政大夫時,惟獨韋思謙坐着接受御史的拜見,韋思謙認為,朝廷班列,本有等級差別,不能無原則地行事,他在任上整頓制訂法綱,朝廷上下的秩序有了很大改善。
[4]
他亦長於裁決案件,高宗遇到案情不明、證據不充分、一時難於判決的案件,每次都要他參與裁決。如田仁會誣陷張仁禕案等,他都能對案件進行合理的分析。他的剛正使其深受高宗信任,每次説上好幾個時辰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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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高宗開創永徽之治不可或缺的一環,為後世為官者作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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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文學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一篇:《劾張睿冊迴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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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人物評價
韋思謙史書評價
《舊唐書》:“韋思謙始以州縣,奮於煙霄,持綱不避於權豪,報國能忘於妻子。自強不息,剛毅近仁,信有之矣!高季輔、皇甫公義,可謂知人矣!且福善餘慶,不謂無徵,二子構堂,俱列相輔,文皆經濟,政盡明能。加以承慶方危,染翰而曾非恐悚;嗣立見用,襲封而罔墜逍遙。無忝父風,寧慚祖德,諡温諡孝,何愧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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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歷代評價
韋思謙軼事典故
韋思謙明目張膽
韋思謙做人正直,時常會勸諫皇上,有話就會直説。他考上進士之後,被任命為應城縣令,後來升為監察御史。有一次,他發現中書令(即宰相)褚遂良低價購買中書省翻譯官的田地,正直的韋思謙也不害怕他官位高,勢力大,立刻上書舉發他。因為證據明確,朝廷不好意思公開庇護大臣,只好把褚遂良調出京城,降職為同州刺史。過了一段時間,褚遂良又被重用,恢復了中書令的官職。褚遂良便找了理由報復韋思謙,把他貶到外省,當一名縣官。有人替韋思謙打抱不平,暗中去慰問韋思謙,他仍然不改初衷,慷慨激昂的説:“我性格狂放粗率,被授予大權,遇事就要發作,遭禍害身理所應當。然而大丈夫身居剛正之位,必須明目張膽的報答國恩,終不能做碌碌無為的臣子只求保全妻子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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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即睜亮眼睛。張膽,即放開膽量。原指有膽識,敢做敢為。後來形容公開放肆地幹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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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涕泗冰須
韋思謙親屬成員
韋思謙先世
韋思謙出自東眷韋穆的韋鍾。韋鍾生子韋華,隨宋武帝劉裕度江住在襄陽,生子韋玄,朝廷徵召他做太尉掾,不赴人。有兩個兒子分別為光祿勳韋祖徵和寧遠長史韋祖歸。韋祖歸有三子為韋纂、韋闡、韋叡。韋纂是南齊司徒記室參軍。曾孫韋弘瑗,即韋思謙的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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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父親
韋思謙配偶
韋思謙弟弟
韋思謙兒子
韋承慶,字延休,武周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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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嗣立,字延構,唐中宗時期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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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孫子
韋恆,韋嗣立之子,唐陳留太守。
[33]
韋濟,韋嗣立之子,唐馮翊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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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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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韋仁約墓誌銘》:“以永昌元年九月廿八日染疾彌留,薨於神都承義裏第,春秋七十有九。”
- 2. 《新唐書》:其先出雍州杜陵,後客襄陽,更徙為鄭州陽武人。
- 3. 《舊唐書》:韋思謙,鄭州陽武人也。本名仁約,字思謙,以音類則天父諱,故稱字焉。
- 4. 《舊唐書》:思謙在憲司,每見王公,未嘗行拜禮。或勸之,答曰:"鵰鶚鷹鸇,豈眾禽之偶,奈何設拜以狎之?且耳目之官,固當獨立也。"初拜左丞,奏曰:"陛下為官擇人,非其人則闕。今不惜美錦,令臣制之,此陛下知臣之深,亦微臣盡命之秋。"振舉綱目,朝廷肅然。
- 5. 《舊唐書》:時武候將軍田仁會與侍御史張仁禕不協而誣奏之。高宗臨軒問仁禕,仁禕惶懼,應對失次。思謙歷階而進曰:"臣與仁禕連曹,頗知事由。仁禕懦而不能自理。若仁會眩惑聖聰,致仁禕非常之罪,即臣亦事君不盡矣。請專對其狀。"辭辯縱橫,音旨明暢,高宗深納之。
- 6. 《舊唐書》:二子構堂,俱列相輔,文皆經濟,政盡明能。
- 7. 《新唐書》:八歲喪母,以孝聞。
- 8. 《舊唐書》:“舉進士,累補應城令,歲餘調選。”
- 9. 《舊唐書》:思謙在官,坐公事微殿,舊制多未敍進。吏部尚書高季輔曰:"自居選部,今始得此一人,豈以小疵而棄大德。"擢授監察御史,由是知名。
- 10. 《舊唐書》:嘗謂人曰:"御史出都,若不動搖山嶽,震懾州縣,誠曠職耳。"
- 11. 《資治通鑑》:己未,監察御史陽武韋思謙劾奏中書令褚遂良抑買中書譯語人地。大理少卿張睿冊以為準估無罪。思謙奏曰:“估價之設,備國家所須,臣下交易,豈得準估為定!睿冊舞文,附下罔上,罪當誅。”是日,左遷遂良為同刺史,睿冊循州刺史。思謙名仁約,以字行。
- 12. 《舊唐書》:時中書令諸遂良賤市中書譯語人地,思謙奏劾其事,遂良左授同州刺史。及遂良複用,思謙不得進,出為清水令。謂人曰:"吾狂鄙之性,假以雄權,觸機便發,固宜為身災也。大丈夫當正色之地,必明目張膽以報國恩,終不能為碌碌之臣保妻子耳。"
- 13. 《舊唐書》:左肅機皇甫公義檢校沛王府長史,引思謙為同府倉曹,謂思謙曰:"公豈池中之物,屈公為數旬之客,以望此府耳。"累遷右司郎中。
- 14. 《舊唐書》:永淳初,歷尚書左丞、御史大夫。
- 15. 《新唐書》:改侍御史,高宗賢之,每召與語,雖甚倦,徙倚軒檻,猶數刻罷。疑獄劇事,多與參裁。
- 16. 《舊唐書》:時韓王元嘉、魯王靈夔等皆皇屬之近,承嗣與從父弟三思屢勸太后因事誅之,以絕宗室之望。劉禕之、韋仁約並懷畏憚,唯唯無言,炎獨固爭,以為不可,承嗣深憾之。
- 17. 《舊唐書》:則天臨朝,轉宗正卿,會官名改易,改為司屬卿。
- 18. 《舊唐書》:光宅元年,分置左、右肅政台,復以思謙為右肅政大夫。大夫舊與御史抗禮,思謙獨坐受其拜。或以為辭,思謙曰:"國家班列,自有差等,奈何以姑息為事耶?"垂拱初,賜爵博昌縣男,遷鳳閣鸞台三品。
- 19. 《舊唐書》:二年,代蘇良嗣為納言。
- 20. 《舊唐書》:三年,上表告老請致仕。許之,仍加太中大夫。
- 21. 《舊唐書》:永昌元年九月,卒於家,贈幽州都督。二子
- 22.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_新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3. 卷八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_舊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4. 卷八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_舊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5.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_新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6.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7. 習近平引古語談巡視:“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為不任職”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6-09-22]
- 28. 《舊唐書》:韋思謙始以州縣,奮於煙霄,持綱不避於權豪,報國能忘於妻子。自強不息,剛毅近仁,信有之矣!
- 29. 《舊唐書》:善人君子,懷忠秉正。盡富文章,鹹推諫諍。豈愧明廷,無慚重柄。子子孫孫,演承餘慶。
- 30. 全唐文·卷一百八十六 .漢典[引用日期2016-09-21]
- 31. 韋思謙“明目張膽” .內蒙古日報數字報刊平台[引用日期2016-09-21]
- 32. 《新唐書》:帝崩,思謙扶疾入臨,涕泗冰須,俯伏號絕,詔給扶侍。
- 33. 新唐書:宰相世系四(韋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34. 《舊唐書》:嗣立,承慶異母弟也。母王氏,遇承慶甚嚴,每有杖罰,嗣立必解衣請代,母不聽,輒私自杖,母察知之,漸加恩貸,議者比晉從王祥、王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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