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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

鎖定
韋思謙(611~689年 [1]  ),本名韋仁約,字思謙,鄭州陽武縣(今河南省原陽縣)人。 [2]  唐朝時期大臣,任丘縣令韋德倫之子。 [3] 
出身京兆韋氏小逍遙公房。進士及第,授予應城縣令。得到吏部尚書高季輔提拔,遷監察御史。永徽元年,曾彈劾輔政大臣褚遂良。等到褚遂良恢復官爵,韋思謙被貶為清水縣令,遷沛王(李賢)倉曹參軍,累遷右司郎中。永淳元年,遷檢校尚書左丞、御史大夫。整訂法綱,朝廷肅然。 [4-5]  武則天執政時期,韋思謙遷為宗正卿、右肅政大夫,賜爵博昌縣男,遷納言,成為宰相,以太中大夫致仕。
永昌元年(689年),去世,時年七十九歲, [1]  追贈幽州都督,圖形凌煙閣。其子韋承慶、韋嗣立皆至宰相,盡心輔佐皇帝,得到時人稱讚。 [6] 
思謙
所處時代
唐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611年
逝世日期
689年
主要成就
父子三人皆至宰相 效力武周
主要作品
《劾張睿冊迴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
本    名
韋仁約
爵    位
博昌縣開國男
官    職
御史大夫 宗正卿 右肅政大夫 納言
封    贈
幽州都督
兒    子
宰相韋承慶韋嗣立

韋思謙人物生平

韋思謙家世及早年經歷

韋思謙的祖先自雍州杜陵(今陝西西安)南遷,客居襄陽(今湖北襄陽),後又遷徙到鄭州陽武(今河南原陽)。 [2]  八歲時母親去世,因孝順而出名。 [7]  考中進士後,多次升任後做到了應城縣令,一年後參加選考。 [8]  韋思謙在任上,因為政績考核為末等,依照過去的制度,這類情況大多不能晉升。吏部尚書高季輔卻提拔他做監察御史,因此出名。 [9]  他曾經對人説:“御史走出國都,如果不能動搖一方,震懾州縣,就是失職。” [10] 

韋思謙唐高宗時期

公元650年(永徽元年)十月,中書令褚遂良低價購買中書省翻譯官的田地,大理少卿張睿冊認為其無罪。韋思謙上書彈劾此事,降褚遂良為同州刺史、張睿冊為循州刺史。 [11]  等到褚遂良官復中書令,韋思謙被降職為清水縣令。 [12]  左肅機皇甫公義任檢校沛王府長史,提拔韋思謙任同府倉曹,後多次升遷,任右司郎中。 [13] 
公元682年(永淳元年),歷任尚書左丞、御史大夫。 [14]  唐高宗認為他很有才能,每次召他進宮談話,即時十分疲憊,也要身子靠着殿前的欄杆,説上好幾個時辰才結束。案情不明、證據不充分、一時難於判決的案件,繁雜的事務,每次都要他參與裁決。 [15]  當時武候將軍田仁會與侍御史張仁禕有矛盾,捏造罪名誣陷張仁禕。高宗在朝堂上詢問張仁禕,張仁禕十分害怕,回答的語無倫次。韋思謙上前説:“臣與張仁禕曾是同僚,相當瞭解這件事的緣由。張仁禕為人懦弱而不能為自己申辯。如果田仁會迷惑聖上的視聽,使張仁禕不正常地獲罪,那就是為臣事君不盡心了。請讓二人為此事對證。”他言辭流利,含義鮮明暢達,高宗非常贊同。 [5] 
韋思謙在御史台任職,每次見到王公,從不行跪拜禮。有人勸他 ,他回答説:“雕、鶚、鷹、鸇,怎能與眾禽為伴?為何要行跪拜禮來親近他們?況且身為諫官,本來就應獨立。”他剛任左丞時,上奏説:“陛下為各部門選擇人才,沒有合適的人選就空缺不授。現在您不吝惜好的錦緞,讓我來裁製它(言下的意思就是把好的職位拿給他充任),這是陛下知臣之深,也是臣盡命以報的時候。”他在任上整頓制訂法綱,朝廷肅然。 [4] 

韋思謙武則天時期

683年(弘道元年),唐高宗駕崩,太子李哲繼位為唐中宗,武則天以太后攝政,掌握實權。
684年(嗣聖元年),唐中宗意圖獨立執政,武后將他廢黜,改立豫王李旦為唐睿宗,進一步掌握權柄。九月,武后內侄武承嗣武三思屢勸武后尋事誅殺皇室近支韓王李元嘉、魯王李靈夔等以絕宗室之望。韋思謙和中書侍郎劉禕之都因害怕,唯唯諾諾不説話,只有中書令裴炎堅持力爭以為不可。 [16]  後轉任宗正卿,恰逢改換官名,改任司屬卿。 [17]  武則天分別設置左右肅政台,任命韋思謙為右肅政大夫。大夫過去和御史行對等之禮,惟獨韋思謙坐着接受對方的拜見。有人為此提出意見,韋思謙説:“朝廷班列,本有等級差別,為何無原則行事呢?” [18] 
公元685年(垂拱元年),賜爵博昌縣男,升任鳳閣鸞台三品。二年,接替蘇良嗣任納言。 [19] 
公元687年(垂拱三年),上表告老請求辭官,武則天答應了,加授太中大夫 [20] 
公元689年(永昌元年),死於家中,追贈幽州都督。 [21] 
唐德宗年間,韋思謙得以圖形凌煙閣 [22] 

韋思謙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八十八·列傳第三十八》 [23] 
《舊唐書·卷八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24]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25]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唐紀十五》 [26] 

韋思謙主要成就

韋思謙政治

韋思謙做監察御史時,指出巡視就是要發揮震懾作用,對發現的問題,包括官員的問題,要把握節奏,分清輕重緩急,但都要糾正處置,件件都要有着落。 [27]  如果所到之處不動搖山嶽,震懾到其他的州縣,那便是失職。 [10]  時任宰相的褚遂良違法低價強買土地,連大理寺少卿張睿冊都包庇縱容他。而韋思謙卻並未退縮,他作《劾張睿冊迴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上書高宗,指出褚遂良不上報國家,私定低價,買賣土地,張睿冊附下罔上,包庇縱容犯罪。使得褚、張二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11]  為維護法律的公正,國家的秩序作出了貢獻。
任職御史台,韋思謙指出身為諫官,本來就應獨立,不應做阿諛奉承上級的事,任肅政大夫時,惟獨韋思謙坐着接受御史的拜見,韋思謙認為,朝廷班列,本有等級差別,不能無原則地行事,他在任上整頓制訂法綱,朝廷上下的秩序有了很大改善。 [4] 
他亦長於裁決案件,高宗遇到案情不明、證據不充分、一時難於判決的案件,每次都要他參與裁決。如田仁會誣陷張仁禕案等,他都能對案件進行合理的分析。他的剛正使其深受高宗信任,每次説上好幾個時辰才結束。 [15]  作為高宗開創永徽之治不可或缺的一環,為後世為官者作出了表率。 [28-29] 

韋思謙文學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一篇:《劾張睿冊迴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 [30] 

韋思謙人物評價

韋思謙史書評價

舊唐書》:“韋思謙始以州縣,奮於煙霄,持綱不避於權豪,報國能忘於妻子。自強不息,剛毅近仁,信有之矣!高季輔、皇甫公義,可謂知人矣!且福善餘慶,不謂無徵,二子構堂,俱列相輔,文皆經濟,政盡明能。加以承慶方危,染翰而曾非恐悚;嗣立見用,襲封而罔墜逍遙。無忝父風,寧慚祖德,諡温諡孝,何愧易名?” [23] 
《舊唐書》:“善人君子,懷忠秉正。盡富文章,鹹推諫諍。豈愧明廷,無慚重柄。子子孫孫,演承餘慶。” [23] 

韋思謙歷代評價

高季輔:自居選部,今始得此一人,豈以小疵而棄大德。 [9] 
皇甫公義:公豈池中之物,屈公為數旬之客,以望此府耳。 [13] 

韋思謙軼事典故

韋思謙明目張膽

韋思謙做人正直,時常會勸諫皇上,有話就會直説。他考上進士之後,被任命為應城縣令,後來升為監察御史。有一次,他發現中書令(即宰相)褚遂良低價購買中書省翻譯官的田地,正直的韋思謙也不害怕他官位高,勢力大,立刻上書舉發他。因為證據明確,朝廷不好意思公開庇護大臣,只好把褚遂良調出京城,降職為同州刺史。過了一段時間,褚遂良又被重用,恢復了中書令的官職。褚遂良便找了理由報復韋思謙,把他貶到外省,當一名縣官。有人替韋思謙打抱不平,暗中去慰問韋思謙,他仍然不改初衷,慷慨激昂的説:“我性格狂放粗率,被授予大權,遇事就要發作,遭禍害身理所應當。然而大丈夫身居剛正之位,必須明目張膽的報答國恩,終不能做碌碌無為的臣子只求保全妻子兒女。” [12]  明目,即睜亮眼睛。張膽,即放開膽量。原指有膽識,敢做敢為。後來形容公開放肆地幹壞事。 [31] 

韋思謙涕泗冰須

韋思謙十分得唐高宗的信任,在朝堂上十分倚重他。當唐高宗駕崩時,韋思謙抱病入宮臨喪,淚涕凝結鬚髯,俯伏號哭氣絕。詔令派人攙扶侍候。 [32] 

韋思謙親屬成員

韋思謙先世

韋思謙出自東眷韋穆的韋鍾。韋鍾生子韋華,隨宋武帝劉裕度江住在襄陽,生子韋玄,朝廷徵召他做太尉掾,不赴人。有兩個兒子分別為光祿勳韋祖徵和寧遠長史韋祖歸。韋祖歸有三子為韋纂、韋闡、韋叡。韋纂是南齊司徒記室參軍。曾孫韋弘瑗,即韋思謙的祖父。 [33] 

韋思謙父親

韋德倫,唐任丘縣令。 [33] 

韋思謙配偶

王婉,韋嗣立生母,韋承慶繼母。 [34] 

韋思謙弟弟

韋仁慎,駕部郎中。 [33] 

韋思謙兒子

韋承慶,字延休,武周丞相。 [33] 
韋嗣立,字延構,唐中宗時期丞相。 [33] 

韋思謙孫子

韋晉,韋承慶之子,唐常州刺史。 [33] 
韋長裕,韋承慶之子,唐祠部員外郎。 [33] 
韋孚,韋嗣立之子,唐左司員外郎。 [33] 
韋恆,韋嗣立之子,唐陳留太守。 [33] 
韋濟,韋嗣立之子,唐馮翊太守。 [33] 
參考資料
  • 1.    《韋仁約墓誌銘》:“以永昌元年九月廿八日染疾彌留,薨於神都承義裏第,春秋七十有九。”
  • 2.    《新唐書》:其先出雍州杜陵,後客襄陽,更徙為鄭州陽武人。
  • 3.    《舊唐書》:韋思謙,鄭州陽武人也。本名仁約,字思謙,以音類則天父諱,故稱字焉。
  • 4.    《舊唐書》:思謙在憲司,每見王公,未嘗行拜禮。或勸之,答曰:"鵰鶚鷹鸇,豈眾禽之偶,奈何設拜以狎之?且耳目之官,固當獨立也。"初拜左丞,奏曰:"陛下為官擇人,非其人則闕。今不惜美錦,令臣制之,此陛下知臣之深,亦微臣盡命之秋。"振舉綱目,朝廷肅然。
  • 5.    《舊唐書》:時武候將軍田仁會與侍御史張仁禕不協而誣奏之。高宗臨軒問仁禕,仁禕惶懼,應對失次。思謙歷階而進曰:"臣與仁禕連曹,頗知事由。仁禕懦而不能自理。若仁會眩惑聖聰,致仁禕非常之罪,即臣亦事君不盡矣。請專對其狀。"辭辯縱橫,音旨明暢,高宗深納之。
  • 6.    《舊唐書》:二子構堂,俱列相輔,文皆經濟,政盡明能。
  • 7.    《新唐書》:八歲喪母,以孝聞。
  • 8.    《舊唐書》:“舉進士,累補應城令,歲餘調選。”
  • 9.    《舊唐書》:思謙在官,坐公事微殿,舊制多未敍進。吏部尚書高季輔曰:"自居選部,今始得此一人,豈以小疵而棄大德。"擢授監察御史,由是知名。
  • 10.    《舊唐書》:嘗謂人曰:"御史出都,若不動搖山嶽,震懾州縣,誠曠職耳。"
  • 11.    《資治通鑑》:己未,監察御史陽武韋思謙劾奏中書令褚遂良抑買中書譯語人地。大理少卿張睿冊以為準估無罪。思謙奏曰:“估價之設,備國家所須,臣下交易,豈得準估為定!睿冊舞文,附下罔上,罪當誅。”是日,左遷遂良為同刺史,睿冊循州刺史。思謙名仁約,以字行。
  • 12.    《舊唐書》:時中書令諸遂良賤市中書譯語人地,思謙奏劾其事,遂良左授同州刺史。及遂良複用,思謙不得進,出為清水令。謂人曰:"吾狂鄙之性,假以雄權,觸機便發,固宜為身災也。大丈夫當正色之地,必明目張膽以報國恩,終不能為碌碌之臣保妻子耳。"
  • 13.    《舊唐書》:左肅機皇甫公義檢校沛王府長史,引思謙為同府倉曹,謂思謙曰:"公豈池中之物,屈公為數旬之客,以望此府耳。"累遷右司郎中。
  • 14.    《舊唐書》:永淳初,歷尚書左丞、御史大夫。
  • 15.    《新唐書》:改侍御史,高宗賢之,每召與語,雖甚倦,徙倚軒檻,猶數刻罷。疑獄劇事,多與參裁。
  • 16.    《舊唐書》:時韓王元嘉、魯王靈夔等皆皇屬之近,承嗣與從父弟三思屢勸太后因事誅之,以絕宗室之望。劉禕之、韋仁約並懷畏憚,唯唯無言,炎獨固爭,以為不可,承嗣深憾之。
  • 17.    《舊唐書》:則天臨朝,轉宗正卿,會官名改易,改為司屬卿。
  • 18.    《舊唐書》:光宅元年,分置左、右肅政台,復以思謙為右肅政大夫。大夫舊與御史抗禮,思謙獨坐受其拜。或以為辭,思謙曰:"國家班列,自有差等,奈何以姑息為事耶?"垂拱初,賜爵博昌縣男,遷鳳閣鸞台三品。
  • 19.    《舊唐書》:二年,代蘇良嗣為納言。
  • 20.    《舊唐書》:三年,上表告老請致仕。許之,仍加太中大夫。
  • 21.    《舊唐書》:永昌元年九月,卒於家,贈幽州都督。二子
  • 22.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_新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3.    卷八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_舊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4.    卷八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_舊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5.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_新唐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6.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7.    習近平引古語談巡視:“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為不任職”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6-09-22]
  • 28.    《舊唐書》:韋思謙始以州縣,奮於煙霄,持綱不避於權豪,報國能忘於妻子。自強不息,剛毅近仁,信有之矣!
  • 29.    《舊唐書》:善人君子,懷忠秉正。盡富文章,鹹推諫諍。豈愧明廷,無慚重柄。子子孫孫,演承餘慶。
  • 30.    全唐文·卷一百八十六  .漢典[引用日期2016-09-21]
  • 31.    韋思謙“明目張膽”   .內蒙古日報數字報刊平台[引用日期2016-09-21]
  • 32.    《新唐書》:帝崩,思謙扶疾入臨,涕泗冰須,俯伏號絕,詔給扶侍。
  • 33.    新唐書:宰相世系四(韋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34.    《舊唐書》:嗣立,承慶異母弟也。母王氏,遇承慶甚嚴,每有杖罰,嗣立必解衣請代,母不聽,輒私自杖,母察知之,漸加恩貸,議者比晉從王祥、王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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