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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公肅

鎖定
韋公肅,隋儀同觀城公約七世孫。元和初為太常博士兼修撰。憲宗將耕籍,詔公肅草具儀典,容家善之。公肅議:“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嫡。
所處時代
元代
本    名
韋公肅

目錄

韋公肅人物經歷

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也,兩祔無嫌。晉驃騎大將軍温嶠繼室三,疑併為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夫。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祔舅之所生。是皆夫人也。生以正禮,沒不可貶。’於是遂用舒議。且嫡繼於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享不逮也。或曰:‘《春秋》,魯惠公元妃孟子卒,繼室以聲子,聲子,孟侄娣也,不入惠廟。宋武公生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宮而奉之,不合於惠公,而別宮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晉南昌府君廟有荀、薛兩氏,景帝廟有夏侯、羊兩氏,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後,故太師顏真卿祖室有殷、柳兩氏。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諸儒不能異。 [1] 
初,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餘日御便殿,具供奉仗。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忌晦之明 日,百官叩側門通慰。後遂為常。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而無忌月。唯晉穆帝將納後,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譏破其言。今有司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喪除則禮革,王者不以私懷逾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今茲太常,雖郊廟,樂且停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樂,是謂無故而徹也。願依經誼,裁正其違。”有詔中書門下召禮官、學官議,鹹曰宜如公肅所請。制可。以官壽卒。

韋公肅出處

《新唐書》列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