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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義市教育局

鎖定
鞏義市教育局是鞏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等機構。
中文名
鞏義市教育局
性    質
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鞏義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 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
3. 負責局直單位的黨建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穩定工作。
4.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和羣團工作。
5.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等工作;負責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年檢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6. 組織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協調教育內部與外部的關係。
7.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措施;監督管理教育附加費及教育部門預算外資金的使用。
8. 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學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9. 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所屬單位的編制調整建議。
10.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職業學校、中等學校和中小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11. 負責指導教育系統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2.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鞏義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1. 楊少輝 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主持教育局黨組、教育局、機關黨委全面工作。
2. 楊智威 四級調研員
負責學生資助、鄉村振興、科普宣傳等工作。
分管學生資助服務站。聯繫北山口鎮、青龍山小學、第八小學。
3. 孫文亮 一級主任科員
負責幹部、人事、人才等工作。
分管人事科。聯繫孝義街道、孝康路小學、孝義實驗幼兒園、孝義中心幼兒園、麗景路幼兒園。
4. 胡立偉 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主持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工作,督促監督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5. 苗洪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法治建設、職業教育、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行政審批、營商環境等工作。
分管黨風行風建設和法制信訪科、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聯繫一中專。聯繫回郭鎮、站街鎮、建設路小學、白沙路小學、市直幼兒園、新興路幼兒園、和平路幼兒園。
6. 張 峯 黨組成員、教師發展中心主任
主持教師發展中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學校安全、平安建設、綜合治理、應急管理、防汛抗旱、反恐防暴等工作。
分管安全保衞科。聯繫米河鎮。
7. 楊 帆 黨組成員、團市委書記
負責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分管教育團工委。
8. 吉玉慧 黨組成員、教育服務中心七級職員
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宣傳報道、雙擁外事、統戰宗教、輿情應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分管宣傳教育科、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站。聯繫康店鎮、杜甫路街道、第二小學、桐本路小學、建設路幼兒園、中原西路幼兒園。
9. 李現營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高中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基礎教育改革、思政課建設、學籍管理、語言文字、教育督導、目標考核等工作。
分管基礎教育科(鞏義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教育督導室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聯繫教師發展中心。聯繫涉村鎮、紫荊路街道、各高中、嵩山路小學、特殊教育學校。
10. 趙 陽 黨組成員、教師發展中心七級職員
負責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等工作。
分管學前和民辦教育科。聯繫河洛鎮、東區實驗幼兒園、洛神路幼兒園、民辦學校、駐鞏高校。
11. 張國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教育經費管理、財務審計、教育發展規劃、學校後勤指導、學校建設、教育綜合改革、教育統計、招商引資、機關後勤事務、辦公用房維護、辦公物品採購等工作。
分管財務審計科、發展規劃科。聯繫西村鎮、小關鎮、實驗小學、子美小學、第六小學。 [2] 

鞏義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1.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文稿、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督辦查辦、應急值守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日常工作。
2. 人事科。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職稱評審、崗位設置和工資福利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師範類院(校)畢業生的就業報到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工作;負責離退休工作。
3. 宣傳教育科。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學習、宣傳、通訊報道工作,及時處理網絡輿情及突發事件;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校園文化建設;負責協調雙擁工作和外事、對外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4. 財務審計科。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撥款、收費和學生資助的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編制教育事業費預算、決算計劃;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統計工作;協調管理教育專項經費;監督學校及其他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負責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圖書館和實驗設備等教育裝備的配備和管理工作;管理教育貸款和贈援款;負責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做好系統內部審計及離任審計工作; 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5. 基礎教育科(鞏義市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管理全市基礎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管理中小學德育、科學教育和勞動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思想政治課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民辦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指導民族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校外教育工作;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承擔鞏義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協助做好中小學佈局調整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信息化建設。
6. 學前和民辦教育科。負責全市幼兒教育、民辦教育工作。擬訂市幼兒教育、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市幼兒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協同有關科室對民辦學校進行教育教學評估、安全監管、信訪處理和辦學情況年度檢查工作。
7. 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管理全市學校體育、衞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負責系統內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學校的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活動。負責所屬單位的衞生創建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為全市中小學校外教育提供服務;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外教育和校外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規劃;負責全市中小學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管理及評價”以及學校勞動技術教育工作規劃、管理及評價。
8. 發展規劃科。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規範性文件;負責教育綜合改革的研究工作;統籌規劃全市教育資源配置,擬訂中小學校、職業學校、幼兒園佈局和結構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9. 教師教育科。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註冊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事項的事前服務、日常巡查、事後監管。
10. 招生辦公室。負責普通高招、中招考試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鄭州市相關考試工作;負責教師招聘考試組織;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其他社會考試工作;負責招生考試中考生的違規違紀處罰。
11. 黨風行風建設和法制信訪科。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紀檢監察、行風建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案件查處;負責督辦有關巡視巡察整改工作事項;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訪穩定工作;及時反映和協調處理信訪問題和突發事件。承辦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12. 教育督導室辦公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指導方案,並對被督導單位的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上級教育督導相關協調工作;督導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履行教育職責情況;負責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起草督導報告;負責督學培訓;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3. 安全保衞科。制定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學校平安建設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評比;指導學校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協調指導學校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校車管理、消防、防汛、校園欺凌、防震減災、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愛路護路、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14. 機關黨委。負責和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婦聯工作;負責家長學校工作;負責工會組織的相關工作。
15.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行政審批科)。承擔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定規範管理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程序、准入方式、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綜合治理,聯合有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和綜合執法,負責打擊各類非法辦學行為。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協調推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的規劃、設置和調整;指導職業學校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教育等終身教育工作;負責普通、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思想政治課建設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工作;負責本級體育類事項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前服務、日常巡查和事後監管。 [3] 

鞏義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鞏義市教育局(一)鞏義市教師發展中心

1.承擔基礎教育課程資源建設、課程與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等工作。
2.負責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承擔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課程設置、教材建設等,協助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改革。
3.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教育教學進行研究、指導、質量監測,開展教學質量評價與監控等工作。
4.開展教育行政行為研究,教育教學行為研究,普及教科研知識,進行教育科研成果評價。
5.開展優秀教學經驗、教學成果以及科研實驗項目的培育、推廣與成果轉化等工作,參與教育教學改革。
6.承擔教育科學課題規劃、評審和成果鑑定等工作。
7.負責教師規範化培訓和名師骨幹教師常態化培訓;開展教師培訓的研究、規劃等工作,指導中小學校高質量開展校本研修。
8.承擔實驗教學普及、研究以及科研指導工作,承擔自制教具評選工作,承擔中招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9.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外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的課程設置、科研管理、教師培訓、課程及課堂評價等事務性工作。
10.協助組織開展全市各類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11.完成鞏義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鞏義市教育局(二)鞏義市教育服務中心

1.貫徹落實上級教育信息化政策,組織實施我市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承擔全市教育信息化、數字化、智慧化的技術支撐與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網絡安全保障工作,承擔教育教學信息化政策理論研究、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和教研的業務指導工作。
2.開展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協助落實學生資助、補助和資助育人政策;負責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與發放等工作;受委託組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和回收。
3.研究制定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政策措施、方案和計劃等;開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狀況的調研、普查;指導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組織專兼職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師資培訓、心理健康教育宣講和志願服務活動;建立心理危機預防干預機制,為需要危機干預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輔導和轉介建議。
4.協助研究制定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做好對社區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的事務性工作;做好對社區教育培訓活動進行督導評估的事務性工作;指導、整合開發社區教育課程建設,開展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開展社區教育教學活動,提高社區教育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負責實施成人教育,協助指導社區學院、社區(成人)學校開展工作。
完成鞏義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鞏義市教育局(三)鞏義廣播電視大學

具體負責國家成人高等教育在鞏義市內進行招生、教學管理、組織考試、學籍管理、隊伍建設、設備建設等工作。負責制訂教工考勤考核細則、招生工作辦法、考試管理辦法、學籍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開展與推進。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