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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東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

鎖定
靳東,男,藏族,四川金川人,生於1970年7月,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9] 
2022年5月,靳東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12] 
中文名
靳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藏族
籍    貫
四川金川
出生日期
1970年7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靳東人物履歷

1991年7月至1993年1月,在四川新康石棉勞動改造管教總隊二中隊工作;
1993年1月至1995年3月,在金川縣馬爾邦鄉工作;
1995年3月至1996年10月,任金川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金川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金川縣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幹事;
2001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阿壩州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小金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統戰部部長;
2006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小金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小金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若爾蓋縣委副書記;
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任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10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阿壩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一級調研員;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
2021年10月,任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十一屆阿壩州委委員、阿壩州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 [1-5]  [7-9] 

靳東人物事件

靳東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阿壩州政府副秘書長,州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靳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 

靳東依法雙開

2022年3月,經查,靳東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酒店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靳東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靳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0] 

靳東依法判刑

2022年5月,靳東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12] 

靳東公開通報

阿壩州鄉村振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靳東與商人“親”“清”不分,損害營商環境問題。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靳東在擔任小金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項目實施、國有資源經營權承包等事項中為商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好處。靳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2月,靳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11] 

靳東案情披露

靳東 靳東
2021年10月,在接受組織談話時,靳東矢口否認了與李某某等商人老闆之間存在不正當經濟利益關係,並多次表示其所講屬實,願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但幾十天后,被採取留置措施的靳東便將自己的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和盤托出。 [12] 
靳東在若爾蓋縣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給相關部門單位打招呼,幫助多名商人老闆承接當地防洪治理工程、供水管道採購等項目,並在出租車客運經營、酒店經營等方面為商人老闆提供幫助。這期間,靳東共收受165萬元“感謝費”。 [12] 
2009年上半年,時任小金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的靳東收受了項目承建商姜某某送上的一張內有20萬元的存摺,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受大額賄賂。在靳東的幫助下,姜某某以580餘萬元的價格順利拿下了小金縣某還建房工程,獲得不菲利潤。 [12] 
2009年上半年,汪某找到時任小金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的靳東,想在當地承攬某建設項目,靳東在向相關負責人“打招呼”後,汪某以458萬餘元的價格順利獲得了該項目;2010年,靳東在擔任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期間,還讓汪某承攬了當地一個風貌改造項目。2015年,在得知靳東要裝修房子時,為了表示“感謝”,汪某主動送上了裝有30萬元現金的“小禮品”。 [12] 
2012年下半年,時任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的靳東收下了項目承建商李某某用黑色旅行包送上的“水果”——100萬元現金,這是他單筆受賄金額最大的一次。他把這個旅行包放在卧室的牀下,陸續用於炒股、購車和個人日常開支。 [12] 
經查,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靳東在擔任小金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若爾蓋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7名商人老闆提供幫助,收受商人老闆的財物共計215萬元。 [12] 

靳東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2日,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脱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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