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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偉

(北京市委常委、金融辦主任、金融工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鎖定
靳偉,男,漢族,1972年5月生,山西長治人,1992年12月入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畢業(東北大學鋼鐵冶金專業),工商管理碩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現任北京市委常委、金融辦主任、金融工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紅十字會會長 [7]  [11]  [16] 
中文名
靳偉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長治
出生日期
1972年5月
畢業院校
東北大學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靳偉人物履歷

歷任首鋼總公司第三鍊鋼廠副廠長,北京首鋼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鍊鋼廠廠長,河北省首鋼遷安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鍊鋼分廠黨總支書記、廠長(兼),河北省首鋼遷安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遷鋼建設指揮部第一副總指揮,首鋼總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07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2012年05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 [1] 
2013年12月,首鋼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 
2017年05月,首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3] 
2018年03月,第十二屆全國青聯副主席,北京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 [4] 
2020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 [5-6] 
2021年0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7-8] 
2022年06月,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23年05月,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紅十字會會長 [17] 
2024年03月,北京市委常委、金融辦主任、金融工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紅十字會會長 [16]  [19] 

靳偉擔任職務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 [12]  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屆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第十五屆、十六屆人大代表。 [9]  [13] 

靳偉職務任免

2023年1月19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靳偉為副市長。 [8]  [10]  [14] 
2023年5月26日,北京市紅十字會第十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會議中心召開,理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有關規定,選舉市委常委、副市長靳偉為北京市紅十字會會長。 [17] 

靳偉工作分工

負責經濟和信息化、衞生健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醫療保障、藥品監督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無線電管理局、北京市大數據管理局、北京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北京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聯繫市紅十字會,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 [7]  [15] 

靳偉人物榮譽

北京市國資委優秀共產黨員。
曾榮獲“首都勞動獎章”、“北京市經濟技術創新標兵”、“北京市愛國立功標兵”、北京市石景山區“十佳”青年、“首鋼勞模”等榮譽稱號。

靳偉人物事件

2023年10月25日,據新華社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靳偉在北京豐台長峯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靳偉同志作為分管衞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對北京市衞生健康部門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隱患突出的問題重視不夠,督促市衞生健康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醫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由國家監委給予靳偉同志政務警告處分。 [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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