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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鎖定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在中國,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行為。屬擾亂公共秩序罪的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