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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有人佔有
鎖定
非所有人佔有是指所有人以外的人對於所有人的財產進行事實上的控制。這種佔有的特點是以他人所有權的存在為前提。
- 中文名
- 非所有人佔有
- 範 疇
- 法律術語
- 所屬領域
- 物權法
目錄
非所有人佔有非所有人佔有的責任
非所有人佔有非所有人佔有的分類
非所有人佔有又分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合法佔有是指基於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佔有權利。非法佔有則指無合法依據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佔有。非法佔有又分為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善意佔有是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惡意佔有則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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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有人佔有非所有人佔有的保護方式
1.佔有防禦權
對於佔有物急迫之侵奪,根據正當防衞原則,可採取適當的防衞措施;對於佔有標的物急迫之危險.可採取適當避險措施。
2.佔有物取回權
未經佔有人之同意取走佔有物,佔有人有權取回。例如,A借予B一輛自行車,A未經B同意取走其自行車,B有權從A處取回自行車。這是因為非所有人佔有比所有人佔有負有更重的責任。A的自行車在自己的住所丟失,A只受一些損失,並無責任。如果A的自行車在B的住所丟失,B應對此負責任。
3.返還請求權
佔有物被侵奪,佔有人有權向侵奪人請求返還。即令因佔有人自己的過失,佔有物落入他人佔有地,佔有人也有權向落入地佔有人請求返還。如樓上住户曬衣服不慎落於樓下。住户的佔有地上.樓上住户有權請求返還。
4.排除妨害請求權
例如:鄰居的濃煙侵入租用的房間,房客有權請求排除。
5.防止危險請求權
例如:在租用房子附近挖坑,建築易於傾倒的建築物,房子租用人有權請求防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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