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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
鎖定
- 中文名
- 非因工死亡
- 依 據
- 湘勞社政字[2004]34號
根據湘勞社政字[2004]34號:
二:供直系親屬救濟費: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根據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性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24—32個月。其中: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4個月;二人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8個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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