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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重式安全閥

鎖定
靜重式安全閥是為了防止壓力設備和容器或易引起壓力升高或容器內部壓力超過限度而發生爆裂的安全裝置。
中文名
靜重式安全閥
實    質
安全裝置
原    理
保證壓力系統安全運行

靜重式安全閥工作原理

靜重式安全閥 靜重式安全閥
靜重式安全閥是壓力容器、鍋爐、壓力管道等壓力系統使用廣泛的一種安全裝置,保證壓力系統安全運行。 當容器壓力超過設計規定時,安全閥自動開啓,排出氣體降低器內的過高壓,防止容器或管線破壞。而當容器內的壓力降至正常操作壓力時,即自動關閉避免因容器超壓排出全部氣體,從而造成浪費和生產中斷。安全閥主要由閥座、閥瓣(閥芯)和加載機構三部分組成。閥座有的和閥體是一個整體,有的是和閥體組裝在一起的,它與設備連通。閥瓣常連帶有閥杆,它緊扣在閥座上。閥瓣上面是加載機構,載荷的大小可以調節。當設備內的壓力在一定的工作壓力範圍之內時,內部介質作用於閥瓣上面的力小於加載機構加在閥上面的力,兩者之差構成閥瓣與閥座之間的密封力,使閥瓣緊壓着閥座,設備的介質無法排出。當設備內的壓力超過規定的工作壓力並達到安全閥的開啓壓力時,內部介質作用於鬧瓣上面的力大於加載機構施加在它上面的力,於是閥瓣離開閥座,安全閥開啓,設備內的介質即通過閥座排出、如果安全閥的排量大於設備的安全泄放量,設備內壓力即逐漸下降,而且通過短時間的排氣後,壓力即降回至正常工作壓力。此時內壓作用於閥瓣上面的力又小於加載機構施加在它上面的力,閥瓣又緊壓着閥座,介質停止排出,設備保持正常的工作壓力繼續運行。所以,安全閥是通過閥瓣上介質作用力與加載機構作用力的消長,自行關閉或開啓以達到防止設備超壓的目的。

靜重式安全閥性能規範

型號:JA22H-2.5G
工作温度:≤200℃
適用介質:蒸汽和類似介質等。
靜重式安全閥當設備和管路內壓力超過允許值時,閥門自動開啓,繼而全量排放;當壓力降低到規定值時,閥門自動關閉,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適用於城建、化工、冶金、石油、製藥、食品、飲料、環保。

靜重式安全閥外形尺寸

公稱通徑DN(mm) 尺寸(mm) 重量(kg)
do ZG G S Φ Φ2 L L1 H
25 14 1″ 11/4″ 41 25 90 50 65 180 3.35
32 18 11/4″ 11/2″ 48 32 105 55 75 205 7.3
40 23 11/2″ 2″ 56 40 120 60 85 240 9.4
50 28 2″ 21/2″ 62 50 140 65 95 280 15
65 40 21/2″ 3″ 82 60 160 75 110 330 21

靜重式安全閥選用標準

由操作壓力決定安全閥的公稱壓力,由操作温度決定安全閥的使用温度範圍,由計算出的安全閥的定壓值決定彈簧或槓桿的定壓範圍,再根據使用介質決定安全閥的材質和結構型式,再根據安全閥泄放量計算出安全閥的喉徑。以下為安全閥選用的一般規則。
(l)熱水鍋爐一般用不封閉帶扳手微啓式安全閥
(2)蒸汽鍋爐或蒸汽管道一般用不封閉帶扳手全啓式安全閥
(3)水等液體不可壓縮介質一般用封閉微啓式安全閥,或用安全泄放閥
(4)高壓給水一般用封閉全啓式安全閥,如高壓給水加熱器、換熱器等。
(5)氣體等可壓縮性介質一般用封閉全啓式安全閥,如儲氣罐、氣體管道等。
(6)E級蒸汽鍋爐一般用靜重式安全閥。
(7)大口徑,大排量及高壓系統一般用脈衝式安全閥,如減温減壓裝置、電站鍋爐等。
(8)運送液化氣的火車槽車、汽車槽車、貯罐等一般用內裝式安全閥
(9)油罐頂部一般用液壓安全閥,需與呼吸閥配合使用。
(10)井下排水或天然氣管道一般用先導式安全閥
(11)液化石油氣站罐泵出口的液相迴流管道上一般用安全迴流閥
(12)負壓或操作過程中可能會產生負壓的系統一般用真空負壓安全閥
(13)背壓波動較大和有毒易燃的容器或管路系統一般用波紋管安全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