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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縣國家税務局

鎖定
天津市靜海縣國家税務局是主管靜海縣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機構,為正處級全職能局,現有幹部職工220人。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管理科、監察室、納税評估科、税政科、徵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進出口税收管理科10個機構,設直屬機構1個,派出機構10個,事業單位2個,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3200餘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600餘户小規模納税人和3700餘户個體工商户,共7500餘户的增值税、消費税、內外資企業所得税及居民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税收徵收管理工作。
中文名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
地    區
靜海縣
類    型
行政機構
職    責
主管靜海縣國家税收工作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税源和市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税收任務;充分發揮税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審計、裝備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產管理、機關日常財務和綜合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局和本地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天津市靜海縣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為10個,級別為正科級。
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衞、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税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税源管理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納税評估科: 負責納税評估制度的貫徹和實施;依據上級部署和本轄區徵收管理現狀制定納税評估計劃,並指導納税評估計劃的實施;確定納税評估分析指標和預警標準;對本轄區重點管理納税人實施納税評估工作;蒐集、整理、發佈納税評估典型案例,定期對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向稽查部門移交納税評估中發現的納税人涉嫌偷、騙税問題。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進出口税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着裝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負責本單位的黨建、黨羣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教育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天津市靜海縣國家税務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是由靜海縣國家税務局管理的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天津市國家税務局稽查局指導。主要職責為:制定稽查計劃,下達稽查任務;負責稽查案源管理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實施稽查並完成稽查執行工作;負責稽查案卷的審理、歸檔工作;組織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聽證案件的舉證工作;與政府、司法、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及其他税務機關進行協調聯繫。諮詢、核實、查證的稽查案件疑點問題,移送涉嫌税收違法案件,查處、打擊偷、抗、騙税違法行為;負責反饋加強税收管理和税務稽查的意見。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稽查局設置4個正科級機構,分別為綜合科、案件審理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
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單位稽查工作;負責擬定年度税務稽查工作計劃及培訓計劃;負責組織貫徹税務稽查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稽查軟件系統的應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聽證工作;負責組織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稽查統計報表;負責税收案件的舉報受理、轉辦工作。
案件審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税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税收檢查情況的複查複審;辦理聽證、複議的有關事項,負責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移送税務違法案件的有關工作;負責彙集整理稽查各環節形成的各種資料,立卷歸檔,並按規定保管;負責總結分析偷、騙税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及分析報告。
檢查一科、檢查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單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税源企業的稽查和税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工作。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日常稽查或專項稽查;負責查補税款、罰款、滯納金的催繳入庫工作;負責稽查後的告知和審理要求各種證據材料的補充工作;負責對在稽查過程中發現達到立案標準而未立案的案件提請有關部門補充立案。

靜海縣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天津市靜海縣國家税務局設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