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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靖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泰辦發〔2019〕1號)和《關於印發〈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靖委辦〔2019〕74號)精神,設立的靖江市政府工作部門,掛靖江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1] 
中文名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所屬單位
靖江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靖江市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相關工作。按照規定權限承擔有關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公示體系,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約束機制。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工作部署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依法配合查處跨區域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承擔本市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據委託對全市範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提出意見。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等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綜合管理和宏觀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擬訂全市質量發展工作規劃,根據上級規定,按照有關程序,經審批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發佈全市質量狀況公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統一組織全市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負責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管。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依法處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或者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監督實施食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鎮(街道、園區、辦事處)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全市的執行,依法管理計量器具以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指導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推進企業標準體系建設。組織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指導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全市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監督管理認證市場和獲證組織。負責全市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藥品零售(不含連鎖總部,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接受委託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行政許可,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行政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建立全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組織開展相關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
(十六)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創造運用和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家、省知識產權戰略,制定並實施本市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商標、專利、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知識產權褒獎制度,促進商標品牌建設和專利轉化運用。擬訂促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的規劃計劃。指導、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十七)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根據上級規定,按照有關程序,經審批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戰略。加快建立企業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省內外提升全市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和規範行政許可,精簡各類證照,壓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流程。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加快完成“不見面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全面實現“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推進事權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充實監管服務力量。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
3.嚴守安全底線。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羣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嚴格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強化信用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發揮行業和社會監督作用,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發揮知識產權整合效應。加強統籌協調、資源整合,綜合運用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制度,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使用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彙集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信息,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諮詢等服務。
6.提高服務水平。整合消費維權、質量監督、電梯應急救援、食品藥品、知識產權、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和辦事羣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衞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與市委宣傳部(市版權局)的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2]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分工

黃洪濤同志:局長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3-4] 
曾靖傑同志:負責機關黨建、政策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放心消費工作科)、消保委秘書處、放心消費創建辦公室、老幹部服務中心、學會。
朱建明同志: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管理、檢驗檢測等工作。分管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質量監督管理科(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產品質量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楊偉程同志:負責行政服務、標準計量、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行政服務科、標準計量管理科、市場綜合服務中心。
王勇同志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食品安全、化妝品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局文明城市創建辦公室。
孫紅銀同志: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稽查執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稽查大隊。
田亞銘同志:副局長 ,負責信用監督管理、商品市場監督管理、網絡交易監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民營經濟發展等工作。分管信用監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辦公室)、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科、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私個協會、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營經濟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5] 
徐龍梅同志:負責知識產權工作。分管知識產權科。 [2]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科技與信息化科)。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承擔文電處理、信息、會務、統計、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文稿起草、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檢查督辦本局重要政務和重點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局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佈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與新聞媒體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負責所屬單位技術能力建設。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基本建設和裝備配備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網絡安全、數據應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數據管理政策。組織協調相關信息化項目實施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管理、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管理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負責黨羣工作、信訪調處、黨風廉政建設。
(三)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依法承擔或者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以及稽查辦案的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市場主體准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負責督查督辦有影響或者跨區域等大要案件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牽頭建立相關執法協作機制。
(四)行政服務科(民營經濟發展科)。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由本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的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業產品、計量、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以及食品(含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負責協調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檢驗、檢測工作。負責全市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負責全市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組織民營經濟發展與改革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法律指導服務。調查研究私營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承擔國家、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的相關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辦公室)。擬訂全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制度。開展全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負責全市市場監管信息平台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誠信體系建設和風險監測研判、風險分類、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市廣告監督管理政策,組織開展廣告經營活動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廣告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廣告發布登記、廣告監測工作。指導促進公益廣告發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負責全市商標、品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組織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擬訂商標、品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措施。承擔商標使用、商標印製等管理工作。指導產業集羣品牌培育基地建設。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承擔馳名商標的推薦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情況的考核。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及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化妝品領域的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食品餐飲服務、市場銷售使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食品流通企業、食品餐飲服務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實施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的執行情況。組織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重大活動食品餐飲安全保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抽檢結果以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全市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食品餐飲、特殊食品安全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
(八)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管政策和工作計劃,依法實施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分類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抽檢結果以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核查、處置、召回工作。負責全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工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風險管理。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等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區域內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等重大項目的引進、申報、核查工作。
(九)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科)。負責規範和維護有形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擬訂規範有形市場經營秩序的政策。依法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反壟斷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據授權承擔本市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據委託對全市範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提出意見。協助指導本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訴訟。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全市合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措施。負責依法監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為,組織實施全市有關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有關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接受委託,檢查省、市在靖單位各類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方面的違法案件。開展治理亂收費工作。依法承擔農資經營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開展糧食、棉花等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十)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制度。承擔協調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網絡市場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實施網絡交易行為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區域網絡交易監管協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監管平台建設應用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行為違法案件。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放心消費工作科)。負責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措施。開展商品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新消費領域相關維權工作。承擔消費維權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和放心消費建設工作。承擔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消費維權、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知識產權、價格投訴舉報以及諮詢的受理、轉辦、處理和來訪接待等工作。
(十二)質量監督管理科(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市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以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政策。指導應用並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組織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機構開展產品缺陷調查以及相關技術工作。組織開展質量督察工作。承擔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組織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擬訂全市生產和流通領域(含市場實體店、電商平台、電視購物平台等)重點監督產品目錄,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計劃。承擔產品質量市本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和國家、省、泰州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實施全市認證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強制性和自願性產品、管理體系、服務認證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認證市場和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促進全市認證行業發展。負責全市認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擬訂實施全市檢驗檢測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全市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行業發展,擬訂檢驗檢測機構建設規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市場和檢驗檢測活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建立認可與檢驗檢測資源社會共享機制,組織參與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技術活動。負責全市認可與檢驗檢測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十三)標準和計量管理科。擬訂實施全市標準化戰略。負責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負責對標準的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推動國際標準工作。指導工業、農業、服務業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推進企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導標準化專業技術組織活動。負責全市組織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規章,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和監督實施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監督管理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組織對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承擔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能源效率標識的管理。監督管理社會公正計量機構以及計量檢定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負責高能耗特種設備的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知識產權科。負責擬訂市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鼓勵專利申請和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企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高價值專利和地理標誌培育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知識產權軍民融合工作。承擔專利產出統計分析工作。承辦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研究國內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指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等工作。根據上級規定,組織實施知識產權褒獎制度。負責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區域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市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專利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組織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和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分析工作。負責推進“正版正貨”建設工作。
(十六)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預決算、會計以及內部控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2]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

產品質量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知識產權與信息服務中心
市場監管稽查大隊 [2] 

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