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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鎖定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949年12月1日建立。法院辦公樓現座落於西寧市城北區柴達木路159號,全院共有225人。
中文名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郵政編碼
810003
聯繫電話
0971-6163098
成立時間
1949年12月01日
全院人數
225人
代理院長
張澤軍 [1]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949年12月1日建立。全省現有人民法院56個,其中高級法院1個,中級法院8個,基層法院47個(含西寧鐵路運輸法院)。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行政管理裝備處、機關黨委、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等職能部門。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同年12月1日建立。 1949年到1956年,是我省人民法院創建和重要發展階段。人民法院通過法律手段處理了大量婚姻和其他民事糾紛案件,為徹底摧毀舊制度,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保障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到1956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級法院 42個,為以後的逐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1957年開始反右派鬥爭到1978年12月黨的11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的20年間,我省法院建設和發展遭受到左的路線的嚴重干擾和破壞,經歷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成為我省法院建設和發展極為緩慢的時期。 1978年起,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深刻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並確立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方針,我省法院各項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全省現有人民法院56個,其中高級法院1個,中級法院8個,基層法院47個,人民法庭111個(固定法庭76個,巡回法庭35個)。全省法院在職幹警2348人,其中法官1387人,佔59.1%;基層法院幹警1652人,佔70.4%;少數民族幹警1032人,佔44%;婦女幹警752人,佔32%。全部幹警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1947人,佔幹警總數的82.9%。 多年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力做好審判執行工作,推動人民法院事業不斷向前發展,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設中作出了積極貢獻。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張澤軍 [2]  [5]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魏文超
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邱峯
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才旦卓瑪
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王利年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李廣海
審判員:王夢涵、王豔利 [4]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畢正華
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羅敏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高級法官:杭旭
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高原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高級法官:星月
一級巡視員:許永達
二級巡視員:劉萬珠
二級巡視員:李學軍 [3]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2000年被評為“全國檔案管理一級單位”;2001年被評為“立案信訪先進集體”;2003年被評為“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被評為“全國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08年被評為“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2008年、2011年三次被評為“全省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13年被評為“省直機關文明單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