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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鄉村振興局

鎖定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1] 
2024年1月31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舉行加掛省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8] 
中文名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
成立時間
2021年5月25日 [1] 
性    質
青海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1] 
行政級別
正廳級 [1]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歷史沿革

根據2021年5月10日印發的《中共青海省委 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省市(州)縣扶貧工作機構設置的通知》(青 編委發〔202127號)的規定,將青海省扶貧開發局重組為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正廳級)。 [6] 
2021年5月25日,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掛牌成立。 [1] 
2024年1月31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舉行加掛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7]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省扶貧開發規劃,研究提出扶貧開發有關 配套政策建議,負責編制扶貧開發年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扶貧 開發規劃的實施。
(二)組織起草有關扶貧開發的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措施, 擬訂農村貧困人口扶持標準和扶持對象,組織開展貧困狀況統計 動態監測工作,負責藏區扶貧開發戰略研究,擬訂藏區扶貧開發 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擬訂扶貧資金的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指導和監督扶 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提出信貸扶貧貼息資金的使用計劃。
(四)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篩選、審核以及向國務院扶貧開 發辦公室上報較大規模的扶貧開發項目,負責信貸扶貧項目的推 薦工作。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州(市、地)、縣扶貧開發項目 實施工作,承擔扶貧開發績效考評工作。
(五)負責異地扶貧開發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勞動力轉移和 貧困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認定並扶持產業化扶貧龍頭 企業發展。
(六)協調中央和國家機關、發達省區對青海貧困地區的定 點扶貧、對口幫扶和經濟協作工作,組織指導省直機關的定點幫 扶、社會扶貧工作,承擔國內外扶貧開發援助項目協調和管理責 任,開展扶貧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開展扶貧政策和扶貧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協調 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劃財務處
政策法規處
社會扶貧處
異地扶貧處
項目監督處
機關黨委、人事處
行業扶貧處 [4]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局屬單位

農牧業工程諮詢中心
省扶貧開發監測中心
青海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5]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現任領導

局長:靳生壽 [9-10]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4日,青海省鄉村振興局辦公室 [2]  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授予“全國鄉村振興(扶貧)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機關黨委(人事處)黨支部被中共青海省委授予“青海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