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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鎖定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2018年11月26日成立。
中文名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掛牌時間
2018年11月26日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成立背景

組建退役軍人事務機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着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根據《青海省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整合了省民政廳退役軍人優撫安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軍轉安置以及軍隊有關職責,對於更好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真正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具有重大深遠意義。 [1] 
2018年11月26日,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正式掛牌成立。副省長楊逢春、省軍區副政委郭建軍出席掛牌儀式併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揭牌。 [1]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主要職責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省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省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全省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落實全省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卹工作,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卹等工作。    
(八)負責全省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蹟。    
(九)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省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7]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
(三)規劃財務處
(四)移交安置處
(五)軍休服務管理處
(六)擁軍優撫處
(七)機關黨委(紀委、人事處) [2] 

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現任領導

廳黨組書記:劉海寧 [6]  [8]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榆林郭啓龍 [3-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