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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青海省國防動員辦公室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 [4] 
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辦公地址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崑崙路8號
性    質
政府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
正廳級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監督實施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擬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起草人民防空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的保障工作;監督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羣眾防空組織的訓練大綱和訓練計劃,指導羣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三)擬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和督促檢查平戰結合工作;對省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
(四)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五)戰時組織人民羣眾開展防空襲,配合城市防衞、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六)承辦省政府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人事處)、工程技術處、指揮通信處、財務處。另設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負責 人劉偉民
辦公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崑崙路8號
一、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工業行業規劃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省經濟委員會。具體包括:按規定權限,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
(三)將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成建制劃給省交通廳。
(四)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政務公開,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二、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全省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分析經濟體制改革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安排全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全省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組織協調三江源生態建設與保護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鐵路、民航機場規劃、建設等方面的相關問題。
(六)承擔組織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和西部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提出貧困地區開發和以工代賑政策及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經濟結構合理化佈局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七)負責提出全省能源發展戰略;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資源配置意見並組織實施;起草能源規章、制度;按國家規定權限核准、驗收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能源行業管理;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佈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八)承擔全省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在我省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引導物流市場,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省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應對氣候變化、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監測預測價格水平變動,提出價格水平調控目標;研究提出調整少數由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按分工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三)承擔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省西部開發領導小組、省生態保護與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掛人事處牌子)
負責機關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法制宣傳教育;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工程管理處
起草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人民防 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程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與維護;推廣應用人民防空工程技術成果;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執法工作,依法實施行政項目審批;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平戰功能轉換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方案實施,並組織恢復損毀的人民防空工程。
(三)指揮信息處
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的保障和指揮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人民防空指揮保障建設規劃、城市防空襲預案、戰時人口疏散計劃及各項保障方案;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建設和防空襲演習工作;擬訂羣眾防空組織的訓練大綱和訓練計劃,指導羣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指導檢查戰備值勤;指導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設備開發利用及平戰功能轉 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戰時組織人民羣眾開展防空襲鬥爭,配合城市防衞、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消除 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四)財務處
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編報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監督執行人民防空經費預算;承擔人民防空財務審計工作; 組織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清查、登記、產權界定、資產統計、資產賬卡的建立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五)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5]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現任領導

陳昌正:黨組書記、主任 [7-9] 
李白玉:黨組成員、副主任
鄧長起: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建軍:二級巡視員 [2-3] 
俞元富:一級巡視員 [10] 

青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

(一)青海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掛省人防基本指揮所牌子)
工作職責:承擔全省人民防空指揮平台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承擔全省防空襲演習演練、人民防空應急指揮通信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省人民防空通信聯絡和戰備值班執勤工作;承擔全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的業務指導工作。
(二)青海省人防平戰結合管理中心
工作職責:承擔全省人防工程平戰功能轉化的技術服務工作;承擔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場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全省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全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的業務指導工作。
(三)青海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
工作職責:承擔全省人防工程質量的技術支撐和服務工作;承擔全省人防工程和防護設備質量的檢查工作;承擔人防工程質量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承擔全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的業務指導工作。
(四)青海省人防地下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承擔地下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地下工程戰時人員、物資的掩蔽和疏散工作;承擔西門口地下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