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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鎖定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號)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青發2009〕4號),設立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加掛青海省外國專家局牌子。 [25] 
中文名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現任領導
胡斌 [17]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歷史沿革

2024年1月14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行加掛青海省外國專家局牌子儀式。 [25]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制定二、三產業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指導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除外)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省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資正常增長與支付保障、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意見。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制定留學人員來青(回青)工作或定居辦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承擔政府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和承辦省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等職責。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和表彰獎勵處
規劃統計處(基金監督處)
就業促進和農民工工作處
人力資源市場處
職業能力建設處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勞動關係處
工資福利處
養老保險(農村社會保險處)
失業保險處
工傷保險處
調解仲裁管理處
勞動監察局
人事處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離退休幹部處 [6]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單位

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
青海省就業服務局(青海省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省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
中國勞動力信息網青海省監測中心(青海省金保工程管理辦公室)
青海省職業技能評價指導中心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能力建設服務中心
青海省工資經辦服務中心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信息中心 [2]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胡斌 [16-17]  [20]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段霄江 [21] 
黨組成員、副廳長:呂鴻雁 [18] 
黨組成員、副廳長:賈乃鴻
黨組成員、副廳長:魯俊
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廣霞 [19]  [23] 
一級巡視員:趙海成 [3-5]  [7]  [15]  [19]  [22]  [24]  [26]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9]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1] 
2020年10月,被評為“2019年度青海省脱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 [10] 
2021年6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黨支部被青海省委公示為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11] 
2021年12月,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被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12]  [14] 
2021年12月2日,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和表彰獎勵處入選青海省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進集體擬通報表揚名單。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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