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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

鎖定
2022年3月,共青團中央修訂《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系統各行業團組織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文名
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
頒佈時間
2022年3月
發佈單位
共青團中央
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自1994年啓動實施。1995年8月,共青團中央印發《全國“青年文明號”管理試行辦法》,並於2011年、2016年進行兩次修訂。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青年文明號活動的覆蓋領域不斷拓展、管理主體更加多元,青年文明號工作也面臨品牌活力煥發不足、功能作用彰顯不夠等問題。面對新的歷史發展機遇和時代發展要求,修訂完善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對於深化團的改革,促進青年文明號工作不斷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潛力、更加凸顯育人作用和品牌效應等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全國青年文明號的基本條件和標準、創建要求和措施、評選原則和程序、命名認定和激勵、管理規範和要求、監督檢查和懲戒、標識規範和使用等方面內容。主要體現為:一是進一步強調政治屬性,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青年文明號集體基本標準之一,增強創建工作的政治性。二是進一步明確基本定位和工作導向,從注重結果性的“評比表彰”向過程性的“創建達標”轉變,系統梳理創建措施,優化創建流程,增強創建工作的操作性。三是進一步完善評選原則和工作程序,引入特別推薦機制,推行星級認定製,注重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與其他“青”字號品牌工作融合發展,提出組織機構落實“五個一”工作任務等,增強創建工作的系統性。四是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和管理,結合星級認定製要求,明確提出警告提醒、調整星級、撤銷稱號三種懲戒方式,完善標識規範與使用,增強創建工作的規範性。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