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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鹽務局

鎖定
青州市鹽務局是經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並授權的青州市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頒佈的《食鹽專營辦法》、《鹽業管理條例》和山東省頒佈的《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依法對全市的鹽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購銷、儲存等活動進行管理,負責食鹽專營工作,對鹽業違法案件依法處理。
中文名
青州市鹽務局
批准單位
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職    能
鹽業行政主管機構
性    質
官方機構

青州市鹽務局單位簡介

青州市鹽務局是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濰坊市鹽務局
青州鹽業公司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依法從事本市的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隸屬於濰坊鹽業公司。與市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1] 

青州市鹽務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市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劃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市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市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州市鹽務局機構設置

青州市鹽務局內設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稽查大隊、鹽政五個中隊、業務科、倉儲科。
辦公室:負責文檔處理、後勤保障、人事、黨建、信訪穩定、安全生產、計生等方面的工作。
財務科:財務核算、預算、結算、工資發放等方面的工作。
鹽政稽查大隊及鹽政中隊: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鹽業管理條例》、《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對我市的鹽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購銷、儲存等活動進行管理,對鹽業違法案件依法處理,負責全市食鹽零售單位的食鹽供應工作。
業務科:負責對單位用鹽的供應工作。
倉儲科:負責鹽產品的儲存工作。 [2] 

青州市鹽務局領導班子

青州市鹽務局局長、青州鹽業公司經理:張勇,主持市鹽務局、鹽業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孫長文,負責行政後勤、黨建、信訪、計生、紀檢、安全、人事、車輛維修及新辦公場所籌建工作,分管辦公室。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李逢武,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小包裝食鹽、非鹽產品的銷售及食鹽零售許可證的管理,分管五個中隊。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馬長髮,負責鹽產品的調撥、計劃編報,大包鹽的銷售及鹽政管理、稽查工作,分管鹽政科、業務科、倉庫。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