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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縣財政局

鎖定
擬訂全省財税(含財政、預算、税收、非税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省與市(州)和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中文名
青川縣財政局
地    區
青川縣
職    能
財政事業
類    別
政府部門

青川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性財税立法規劃,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税法規草案、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項,承辦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辦公室要求省一級承擔的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省和省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並組織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省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省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
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省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税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省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省財政業務培訓。
(十四)承擔省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青川縣財政局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交辦督辦、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基建項目立項、基建預算投資管理工作。承擔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綜合股(税政股)。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縣税政事項。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税改革和重要財税政策的建議,提出財政支持相關領域改革發展的建議。負責提出地方税種增減、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和税收政策調整方案。開展税源調查分析。組織制定和執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
(三)法規會計股(行政審批股)。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四)預算股。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工作。組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彙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
(五)債務金融股。擬訂全縣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考核評價、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等工作。承擔地方債券發行、兑付的管理。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財政金融互動政策。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承擔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職責,依法依規行使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等。承擔按權限管理的國有金融企業黨的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六)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縣國庫管理和國庫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報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擬訂全縣政府採購管理制度。負責審核縣級政府採購預算。監督管理縣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縣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八)經濟建設股。承擔工業、交通、商貿、應急、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九)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縣級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合作與交流事務的財政有關事項。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對外財經交流的具體工作。
(十一)科教與文化股。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由縣財政局代表縣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縣級文化企業相關工作,執行縣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相關政策,承擔縣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日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財政民口科技資金和縣屬學校等財政教育資金。
(十二)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投資管理股。承擔發改、住建、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中央、省、市預算內基建資金,辦理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四)農業農村股。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十五)資產管理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推進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縣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相關專項資金;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擬訂企業財務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相關工作。
(十六)基層財政管理股。承擔全縣鄉鎮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參與研究和擬訂基層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有關政策制度;負責指導鄉鎮、村級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財政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鄉鎮財政考核相關工作。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發展、農村公益性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農村公益性債務化解、革命老區建設、基層政權建設、農村小集鎮建設以及其它農村綜合改革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全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股。牽頭建立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制度機制。負責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行業執業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和評價結果應用工作。負責本部門內部控制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八)人事財務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財務工作。管理、審核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各項經費的使用。負責縣級並指導鄉鎮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直屬機構
(一)青川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統籌安排和管理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二)青川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配合國庫股管理縣級國庫單一賬户體系,並進行相關的會計明細核算;協助國庫股對縣級預算單位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審核支付申請書及付款憑證,具體辦理財政支付業務;協助擬定監控系統的預警規則和財政內部操作流程,完善動態監控運行機制和違規問題處理機制,負責動態監控隊伍建設;檢查支付業務帳務處理情況;按總預算會計制度要求,為預算單位設立支付總賬表;定期與人民銀行、代理銀行、預算單位核對賬務,向縣財政局報告財政資金支付情況;負責財政支付系統網絡建設;受理預算單位、商品供應商或勞務供應商的賬務查詢等事宜。
(三)青川縣財政監督檢查室
擬定全縣財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法紀和打擊報復的案件;監督檢查各單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中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貫徹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監督檢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內容的真實、完整性;負責審計機關對縣財政實施審計的業務協調工作。
(四)青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縣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的專業審核,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的要求,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審核意見;負責本級重大基本建設項目財政監管和安全撥付的專業審核,審查工程變更,提出項目資金撥付審核意見;負責政府性資金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專業審核,提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意見;配合縣財政局做好安全專項核查及追蹤問效工作。
(五)青川縣財政績效管理中心
承擔縣級財政績效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出預算績效考評專業評價工作,提出預算執行績效意見;研究制定縣級財政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縣級財政績效考評工作,研究提出考評結果運用建議;負責財政績效管理工作。
(六)青川縣財政信息中心
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規劃、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金財工程”項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培訓信息化建設有關業務。
三、行業組織
青川縣會計學會 是縣財政局監督管理的全縣會計領域專業性學術組織。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會計科研力量,開展會計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促進科研成果的推廣和運用;編輯出版會計刊物,搭建會計學術交流平台;組織開展會計培訓和諮詢服務;接受縣財政局的業務指導,完成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事項。 [3] 

青川縣財政局現任領導

韓保文 黨組書記、局長,企業工委書記,國資局長
張玉國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曾林峯 黨組成員、副局長、企業工委副書記、 國資中心主任 [2] 
唐 振 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陳龍玉 黨組成員、機關黨支部書記
陳 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德峯 總會計師
杜 松 工會主席
孫 曼 黨組成員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