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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縣物價局

鎖定
青川縣物價局是縣政府主管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物價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做好全縣物價工作的調控、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
中文名
青川縣物價局
職    能
主管物價工作
性    質
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和全縣價格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全縣物價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平衡,研究提出全縣調控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參與協調與物價總水平變動相關的經濟活動和參與協調生產與流通中出現的重大價格問題。
三、負責審訂、調查管理的商品價格、房地產價格、涉外價格以及經營性收費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價格水平;制訂和監督實行國家指導價格商品的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
四、對放開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進行規範和引導,對其中重要的農副產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規定最高限價、最低保護價、合理利潤率和批零差率,對經營者定價實行指導,對行業價格進行協調。
五、加強生產要素價格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參與建立和完善以價格調節基金、糧食、主副食品等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為核心的價格調控體系和保障體系,並制訂相關的管理辦法;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六、負責全縣物價指數測報工作和價格監測體系及價格信息網絡建設;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價格變動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設。
七、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推進明碼標價制度,打擊各種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價格暴利行為,指導行業價格監督和羣眾義務價格監督檢查活動;依法查外各種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對價格(收費)由訴案件進行復議。
八、仲裁地方、部門和企業之間重大商品價格和收費爭議。
九、負責全縣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並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
十、統一管理各類罰沒物、贓物、拍賣物、抵押物的價格評估、鑑定工作;參與企業國有資產和房地產價格及其它有形(無形)資產的價格、價值的評估認定和拍賣工作。
十一、負責物價幹部、專(兼)職物價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二、抓好黨、政、青、工、婦等組織建設及各項達標升級活動。
十三、承辦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交辦的其它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