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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所屬地區
青島市城陽區
所屬部門
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宋振理(黨組書記
局長)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參與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對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對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貫徹執行相 關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政策。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 調節和控制,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
(五)參與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 實施。協調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相關人才工程。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 理和有關繼續教育管理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深化職稱制 度改革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術競賽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
(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 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八)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勞動關係政策與制度並監督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有關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
(九)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和省、市、區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組織實施區政府有關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優化營商環境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羣眾、服務行業的作用。負責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二)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互聯網+”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 與區退役軍人事業局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負責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 金、供養親屬撫卹金髮放工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卹金和烈屬定期撫卹金等相關撫卹政策的落實。 2. 與區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科技局落實權限內外國人來青工作政策。有關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分別按照市級政策實施。 3. 與區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城陽區委、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印發關 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2]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人力資源科
貫徹落實上級就業創業、失業保險和農民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動大眾創業。牽頭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貫徹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失業相關政策,負責區失業保險參保單位以及職工、失業人員待遇資格核准。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三支一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流動和市場發展政策,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制度。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力 資源市場活動。協調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職業分類、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標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職業技能 鑑定工作。健全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統籌指導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綜合管理全區各類職稱評審委員會和權限內技術職稱的確認、評審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博士後工作站、專家服務基地等人才平台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承擔“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突出貢獻專家等選拔管理工作。牽頭落實局 “招才引智”相關工作。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社會保障科(掛內部審計科牌子)
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核定工作。擬訂我區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就業、人才資金的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基金(資金)收支、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擬訂全區勞動關係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 觀調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擬訂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組織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 建活動。指導監督養老、工傷保險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經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羣團和統一戰線工作。
人事管理科
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權限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競聘、考核、培訓、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按權限負責有關人員調配工作。參與相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審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流動、 政策性安置、劃轉(過渡)等人員計劃的核準工作。承辦區政府所屬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按權限負 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的備案以及人員信息收集等管理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承擔有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及福利政策,管理區屬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核定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 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退休(職)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及相關待遇發放、工資備案管理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綜合調研、理論建設、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機要保密、財務監管、政策法規、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普法宣傳、安全應急、值班、信訪輿情、信息化建設、網絡維護、建議提案辦理、對口聯繫等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負責受理和處理本轄區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組織實施多層次人事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及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人事勞動爭議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檔案中心
負責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指導管理權限內科級及科級以下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保管幹部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辦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查閲、借閲和轉遞;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推廣、應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幹部檔案;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省、市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負責全區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社會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業務;負責檢查、指導、監督企業單位開展各項社會保險業務;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徵集、管理、運營和發放,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2、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本區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的編制;負責對各街道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保費的彙集、存取及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負責所轄街道、社區的保險編號,建立個人帳户;負責養老金領取人員資格、退保銷户人員審查,核算養老金給付標準和撥付養老金。3、負責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省、市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社會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業務;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各項社會保險業務;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徵集、管理、運營和發放,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區勞動保障監察局
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培訓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受理企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和集體合同的審批;負責工資基金管理及工資指導價位的調查發佈;負責特殊工時審批及未成年工的備案;負責勞動監察網格化和網絡化建設。
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及全區人才資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引進企業所需的國內外各類人才及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區人才市場的管理,組織召開各類人才交流招聘會;負責大中專畢業生、人事代理單位人員、辭職辭退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的人事關係、人事檔案管理;辦理人才派遣業務和人事代理單位的畢業生和專業技術人才的轉正定級;辦理各類人才求職及用人單位人才需求登記,進行人才信息儲備和推薦;負責全區繼續教育基地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定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發放、審驗和繼續教育學分認定;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及其它相關考務工作。
區就業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統籌城鄉就業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促進就業與再就業一系列政策;具體承擔就業管理、創業扶持、失業保險、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就業管理服務工作。職能包括勞動力就業登記備案;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等相關扶持資金、補貼的發放和管理;隨軍家屬生活補貼的發放;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認定及管理;勞服企業認定;失業人員的解聘、管理;失業保險金審核和撥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就業援助;對我區城鎮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轉移人員、自謀職業及創業人員、勞動預備制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培訓,及其培訓補貼和證書的發放及管理;對我區民辦技能學校進行審核和管理;對培訓學校的培訓考試進行鑑定;外國人就業審核備案;高級技工、技師和本區生源技校生落户;全區勞動力市場和勞動力資源的管理;社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外國專家證的審核及辦理。 [2]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20年4月3日,被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城陽區質量強區工作先進集體”。 [3] 

青島市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姓名
宋振理
職務
黨組書記、局長 [4] 
工作分工
主持局黨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審計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管理科、社會保障科。
姓名
王保東
職務
黨組副書記、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兼)
工作分工
主持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協助宋振理同志做好局黨建、紀檢、精神文明建設、羣團、老幹部等工作。分管青島興陽人事代理中心工作。
姓名
韓明熠
職務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人力資源發展規劃;負責企事業各類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事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試、評聘等工作;負責各類人才平台的建設、認定;負責招才引智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資統發,退休人員有關管理服務等工作。分管人力資源科、工資福利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檔案中心,協助宋振理同志分管人事管理科。
姓名
王翠娟
職務
黨組成員、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兼)
工作分工
主持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
董詠梅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等政策和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對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負責就業、創業、培訓、職介等工作;負責基層平台管理、經辦服務下沉、協理員隊伍管理;牽頭對街道人社業務考核工作。分管區就業服務中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層服務中心,協助宋振理同志分管社會保障科。分管區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青島創匯源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相關工作。
姓名
紀世雄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博士創業園、博士後創新創業園的建設、管理、運營等工作。
姓名
傅象文
職務
調研員
工作分工
負責勞動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等工作。分管區勞動監察局、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姓名
孫建正
職務
調研員
工作分工
負責局綜合協調、安全生產、應急維穩、信訪及後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區勞動關係服務中心,協助宋振理同志分管辦公室。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