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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瑄

鎖定
霍瑄,字廷碧,明代官吏。鳳翔(今陝西鳳翔縣)人。霍瑄由家鄉推舉進國學,授大同通判。正統十二年(1447年),升為知府 [3] 
正統十四年(1449年)八月,英宗在徵瓦剌時發生土木之變,被也先所俘。接着,也先擁英宗至大同城下勒索金帛。霍瑄與理餉侍郎沈固等出城,下馬叩見英宗,大哭不止。也先部眾手執利刃斥責他們,霍瑄毫無懼色。 [3] 
英宗被俘後,命錦衣校尉袁彬寫信派人送給懷來(河北省懷來縣懷來)守將,告訴被俘情況,並談到也先索取財物之事。此信立即轉送京師,百官聚集殿下大哭,皇室下令搜刮京師金帛以贖英宗。錢皇后刮盡宮中財物,皇太后遣使者將所刮金寶、錦帛以八騎載送。霍瑄將全部家財獻出,得到朝廷嘉獎。也先收到財物後,仍不立即放回英宗,直到1450年七月遣送回京。 [3] 
天順元年(1457)英宗復辟後,霍瑄升為工部右侍郎。巡撫將霍瑄的政績上報,得到朝廷表彰。以前,霍瑄在大同任內,巡撫年富被逮時,霍瑄曾資助其家屬回原籍。為此,鎮守太監韋力轉將霍瑄打了十多棍。霍瑄出名後,就將韋力轉宴請賓客時用樂妓,服飾奢侈超規格有如王府及強娶民女為妾等不法行為上奏,韋力轉也攻擊霍瑄的違法事,英宗對兩人都未查辦。同年,霍瑄升為工部左侍郎,賜予二品朝服。 [3] 
成化初年,霍瑄多次被言官彈劾,朝廷命他告老,後來死於京城。 [3] 
所處時代
明朝
逝世日期
1470年5月2日
主要成就
在大同救助落難的明英宗
本    名
霍瑄

霍瑄人物生平

正統十二年(1447),以武進伯朱冕薦,擢大同知府
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變爆發。也先挾持明英宗至城下,守城者戒嚴,不敢開門。霍瑄與理餉侍郎沈固等奮不顧身,從水竇匍匐出城拜見,勒住馬大哭,進獻膳羞、靴袍、百物。敵軍露刃叱之,霍瑄不為所動。明英宗命提供城內金帛,霍瑄把所有的財務都獻出,明英宗嘉嘆。敵軍數次出沒大同、渾源,等軍民樵採,則出動掠奪。有人幸運逃脱歸來,率殘傷肢體。遺民相率入城,無所棲,又乏食。霍瑄俱為奏之。老弱聽暫徙,發粟振,而所留城守丁壯除賦役秩滿當遷,鎮巡諸臣乞留。詔加山西右參政,食正三品祿,仍治府事。
明英宗復位,徵拜霍瑄為工部右侍郎,而沈固也得到石亨的推薦,起為户部尚書巡撫上書霍瑄治行賜誥旌異。起初,霍瑄在大同,巡撫年富被逮,霍瑄資助其家還鄉,為鎮守太監韋力轉所惡,撻之十餘。霍瑄上奏該事,且言韋力轉每宴則用妓樂,服裝出行僣越奢侈如王者,強取民女為妾。韋力轉揭發霍瑄違法事。明英宗寬恕了兩人。其年,轉左侍郎,賜二品服。
成化初年,因辱罵其屬司郎中何經,被何經揭發其不法事以聞。朝廷雖不治罪,但霍瑄自此鬱郁不自安,不久以老乞致仕
成化六年(1470)五月初二日,卒於京師 [1-2] 

霍瑄人物評價

明史》:瑄初治郡有聲,晚節不檢。特以艱危時見知天子,遂久列顯位。 [1] 
國朝獻徵錄》:瑄質樸少文,勤於幹理,大同一節,尤出一時。忠愛惻怛之誠,故寵遇始終,時不以為過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