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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鎖定
2001年電子科技大學成人教育學院更名為繼續教育學院,2002年成立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在辦學形式上,三個學院按不同特色舉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網絡教育等。
中文名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簡    稱
電子科技大學
創辦時間
1956年
校    訓
求實求真、大氣大為
所屬地區
四川省成都市
類    別
985,211
類    型
理工
屬    性
211工程
主要院系
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
現任校長
曾翎

目錄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簡介

在管理形式上三院合一,統一使用電子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名稱,對全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等各種辦學行使管理職能。
電子科技大學繼續教育開始於1958年開辦夜大學,是我國開展繼續教育最早的高校之一。1985年學校承擔四川省“電類”專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院校工作,1989年成立成人教育學院,1998年成立職業技術學院,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
電子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依託學校的學科和教學資源優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對社會人才的需求,教育管理規範嚴謹、教學質量穩定、注重培養質量,突出辦學特色,專業設置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大批應用型實用人才,贏得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多次被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優秀學校”。 2007年3月被全國高教自考指導委員會授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進集體”光榮稱號。同時學校重視繼續教育和各類非學歷教育,常年舉辦各類繼續教育、專業證書班和短期培訓,在實踐與探索中,逐漸形成了特色鮮明的辦學模式。
面向未來,電子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將充分發揮我校作為高水平大學的整體辦學優勢,鋭意改革,不斷創新,為社會和國家經濟發展培養更多的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理念

適應社會的需求,不斷更新教育教學觀念,以質量、特色為核心,以就業為嚮導,以人為本、因材施教。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目標

全面打造學生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質,學生掌握理論知識的同時,強化實踐技能,培養具備一定理論基礎和特色專業技能的應用型、複合型人才。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模式

發揮電子科技大學強大的學科優勢,整合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網絡教育、自考助學等教育教學資源,搭建以學分制為基礎的公共教學管理平台,暢通學生成才渠道,構築以專科、本科直到工程碩士和研究生的多層次人才培養立交橋。
報名時間
全年滾動招生,分春秋兩季入學
2013年春季招生報名截止到2月28日
2013年秋季招生報名截止到8月30日
報名地點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成都市一環路東一段240號)
各地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習中心
報名條件
高中起點專科:考生必須具有高中、職高、技校、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或同等學力
專科起點本科: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文憑
報名材料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港澳台居民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A4)1份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攜帶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A4)1份
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打開電子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進入“網絡教育招生服務平台”完成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後,將獲得“網報號”。考生可在正式報名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修改或補充完善各項信息。具備條件的考生可自行上傳本人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電子檔、身份證掃描件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掃描件(專升本考生),但正式報名時仍需帶齊各項報名材料,交學習中心審驗。
現場正式報名:考生攜帶報名材料,持“網報號”到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習中心現場完成正式報名和身份確認。考生須填寫總校統一印製的報名申請表。專升本考生須填寫《電子科技大學網絡高等學歷教育專升本考生專科畢業證存檔登記表》。
學歷教育報名資格審核:考生須持有效畢業文憑原件報讀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持不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或假畢業證書報讀者,必須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考生報名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港澳台居民證件)的原件,報讀專升本考生還須攜帶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報名點將對考生證件進行初審,並現場掃描上傳到總校招生辦公室進行復審。考生報名後,學校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報考專升本層次學生的畢業證進行審查,未查到的學生需本人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畢業證書電子註冊查詢結果,或者由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是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的網站,“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是教育部授權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工作的專門機構。)
若是由考生所提供基本信息原因導致不能正常註冊等後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若持不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或假畢業證書報讀者,均予以取消學籍處理,同時追回各種錄取和學習證件,所交各項費用一律不予退還,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後果,均由報讀者負完全責任。
錄取註冊
(一)錄取:入學考試成績達到我校錄取要求,由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統一錄取併發放《電子科技大學網絡高等學歷教育錄取通知書》。
(二)註冊: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相應網絡教育學習中心報到,辦理相關入學、交費、攝像等手續,進行新生註冊確認。
教學模式
採用多媒體課件學習、面授輔導、自學和課外網上輔導、答疑
學習方式
光盤課件+網絡點播+網上答疑+面授輔導+網上輔導+自主學習
畢業文憑
凡在學習期間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取得該專業全部學分者(專升本層次學生畢業前必須通過教育部規定的部分公共課全國統一考試),准予畢業並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電子科技大學畢業證書(附樣本),教育部予以電子註冊。本科畢業若符合授予學士學位者,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